一、招租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二、房产地点:坐落于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自治区体育馆院内。
三、房产基本信息
1、房产1:位于院内附属楼一层,朝向坐北朝南,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2、房产2:位于院内北广场东侧独立一层建筑,建筑面积约44平方米,搭建玻璃房约66平方米。
三、承租人资质条件
1、竞租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手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餐饮、私人会所、住宿、娱乐服务业、机械加工及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金收缴办法
1、房屋租赁周期为2—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付后用原则支付,每一年度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房产1年租赁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少于3万元,房产2租赁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少于5千元。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2、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公摊、修缮、电视收视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四、递交竞租文件时间及联系方式:
1、竞租方式:竞争性谈判。
2、有意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请到广西体育馆经营科领取竞租申请表,并于2020年5月29日18:00点前提交以下资料:
(1)竞租人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及手印),若委托报名的须有竞租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及手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竞租申请表,申请表注明竞租房产号(房产1或房产2)。
5、参与竞租者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竞租保证金应于2020年5月29日18:00前汇达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以招租人财务部门确认收款时间为准)。
账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账号:210 210 600 926 400 2368
开户行:工行江南支行
未中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中租者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可转为租金。
谈判时间:2020年6月1日。
5、竞租人如需查看房屋现状,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于成栋,联系电话:13747607772
吴菲莉,联系电话:13077787999
五、特别说明:
1、房产1竞租价不低于每年壹拾壹万元,房产2竞租不低于每年贰万贰千捌佰元,否则视为无效竞租。
2、承租方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不得利用承租场地从事非法用途。
3、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内部装修需出具效果图,经招租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4、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申办所需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行业规定进行日常管理,承租期间,对承租区域内的安全与债务问题负全责。
5、如出现招租方上级部门政策性调整,广西体育馆向承租方提出说明并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6、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跟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房屋(场地)租赁安全协议。
7、其余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房产招租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2020年5月2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房产招租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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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地址 |
星光大道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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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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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房产 |
房产1(约300m²) □ |
房产2 (约110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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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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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情况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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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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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说明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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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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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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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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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确认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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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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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