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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活动采购服务的公示

2021-03-16 15: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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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加强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现拟通过政府自行采购形式2021年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活动进行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活动

(二)项目资金

人民币:15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

(一)时间

20211130前完成。

(二)地点

由采购单位在区内选址举办。

)活动要求

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选派教师进行指导培训,并完成学员考核工作。

1.规模:截至2021年1130日,培训服务不少于600名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包含1期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服务100名)。

2.宣传报道:每期活动至少在当地的纸媒或自媒体发一次宣传媒体报道

3.按照有关推广活动开支要求及标准,支付场地费、场地布置费、物料费、书籍费(包含证书)、食宿费、交通费,授课老师、医务、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劳务费等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4.组织实施:提前二个月启动筹备活动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5.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学员基本信息录入及考核表。将推广活动的活动手册、精选图片(6张)、新闻报道图文的材料报送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四、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文件组成一式两份,密封,密封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二)企业或自治区级体育协会(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将完整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五)近22019-2020年)开展或承办全民健身活动或其他体育赛事活动的策划及执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活动预算:支付活动期间的场地费、场地布置物料费、媒体劳务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等其他与活动相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七)提供活动执行、应急和宣传方案。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注:以上(一)至(八)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中选标准

以综合评估、合理低价为中选标准,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价文件必须于2021322日上午10:00前递交至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西江路1号江南训练基地综合馆一楼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

联系人:靳工;联系电话:0771—48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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