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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游泳池公开招租公告

2021-04-27 16:0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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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体育场地服务功能,提高游泳池运营的专业性,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拟将游泳池运营项目对社会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二、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自治区体育馆院内

三、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游泳池

2、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游泳池位于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广西体育馆院内,目前硬件及配套设施完善,具备开放条件。泳池占地3200平方米,包含不规则泳池两个,水深自0.8米至2米,附属设施有循环过滤系统、男女更衣室、淋浴间、洗脚消毒池、小卖部、安全监控、救生椅等,符合游泳场地安全标准。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5年。承租期为20215月至20261月,开放时段为每年度5月—10月,可根据双方需求可适度调整。

五、竞租方式:竞争性磋商,在符合报名条件前提条件下,对竞租方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承租方。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1、竞租人应为广西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单位法人,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违规记录。

2、竞租人需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游泳池经营管理的商业经验,累计经营过三个以上(含三个)的游泳池。

3、竞租人应持有企业(个体)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包含游泳服务事项),具有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游泳项目经营、服务从业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招租目详情可至广西体育馆经营科领取招租文件。

(二)报名材料

竞租单位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在注明报名人姓名或报名单位名称。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包含游泳服务事项)正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竞租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发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8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2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8份;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水质管理员资格证复印件2份;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场所经营法人培训证书复印件。

4、三个以上(含三个)经营泳池相关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竞租报名表一份(加盖公章),报名表及材料字迹工整、表述清楚,无涂改。

6、游泳池管理方案一份。方案应包含:游泳池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卫生、设备维修管理办法等内容。

7、服务本系统的相关材料。

七、递交竞租文件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递交竞租文件时间及联系方式:

1、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2021510日。竞租文件须在2021427-510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1500—1800,在广西体育馆经营科办公室递交,竞租人必须现场提交竞租文件及查看报名材料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2、磋商时间:2021513日,竞租结果于磋商结束后3日内在官网公告。

3、竞租人如需查看游泳池现状,请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于成栋,联系电话:13707888431

                  吴菲莉,联系电话:13077787999

(二)报名保证金

参与竞租者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竞租保证金应于202151018:00前汇达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租(以招租人财务部门确认收款时间为准)。

账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账号:210 210 600 926 400 2368

开户行:工行江南支行

未成交者保证金在竞租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者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游泳池公开招租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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