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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财综〔2019〕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通告

2019-10-24 09: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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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通告如下:

一、筹集情况

2018年,我区共销售彩票95.24亿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55.2亿元,体育彩票销售40.04亿元。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提取彩票公益金25.62亿元,并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即上缴中央12.81亿元,广西留成12.81亿元。逾期未兑奖奖金0.3亿元,按照相关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二、分配情况

2018年,我区继续发挥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自治区彩票公益金13.26亿元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分配情况如下:

从使用方向来看,分配社会福利事业7.81亿元,用于支持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优抚对象、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分配体育事业4.18亿元,用于支持我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等体育事业;分配扶贫领域1.27亿元,用于支持我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从分配地区来看,自治区本级1.86亿元,南宁市1.99亿元、柳州市0.86亿元、桂林市1.28亿元、梧州市0.73亿元、北海市0.43亿元、防城港市0.36亿元、钦州市0.65亿元、贵港市0.51亿元、玉林市0.9亿元、百色市1亿元、贺州市0.67亿元、河池市0.95亿元、来宾市0.44亿元、崇左市0.63亿元。

三、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共安排项目6554个,金额7.81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29个,金额0.5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广西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建设、广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等社会福利事业;市县项目6525个,金额7.23亿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市县福利院维修改造、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等社会福利事业(详见附件1)。

(二)项目社会效益。

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全区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县级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区城乡特困人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到767元/月,照料护理标准390—1400元/月,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得到提升。

2.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制度,新评定星级养老机构44家,全区星级养老机构达169家。二是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打造13个养老服务示范园、1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陆续建成一批标准化、现代化的养老院。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南宁市成功申报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南宁、桂林等地新运营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补助0.34亿元用于各地开展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场所和服务功能,全区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基本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

4.优抚对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救助和帮扶,不断完善荣誉军人康复中心的基础设施和康复疗养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生活质量,缓解优抚对象的生活困境,进一步发挥康复中心的社会服务功能,为优抚对象及社会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5.应急救灾能力不断增强。新建、改扩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或增添专业仓储设备,推动我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全区应急救灾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发放减灾准备认证补助,推动基层社区达到自治区减灾准备认证“六有”标准,提升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水平。

6.其他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一是补助14个设区市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8个。二是支持全区11个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为孤残儿童营造更好的养育环境。三是建设20个社会捐助站点,创新发展慈善超市,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开展“爱心小屋”旧物循环利用公益行动等,方便群众开展捐赠。

四、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共安排项目1213个,金额4.1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项目39个,金额1.28亿元,主要用于举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大型体育赛事、改善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等体育事业;市县项目1174个,金额2.9亿元,主要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援建与维护公共体育场地等体育事业(详见附件2)。

(二)项目社会效益。

1.支持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通过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赛”和“中国杯”足球赛等大型赛事,进一步提升了广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据统计,带来了8.91亿元的综合效益,产生了3.28亿元的投资效益,推动了我区体育+旅游等业态的发展。

2.推动我区共建体育强区工作以及体育重点领域改革。支持共建体育强区系列规划,特别对体育项目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规划,促进解决“体育项目落地难”“群众到哪儿健身”的难题,增加群众体育运动场地供给,有效提高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3.推动青少年体育管理及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区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管理等系统,增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功能,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用于扶贫领域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统筹安排自治区彩票公益金1.27亿元用于支持我区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资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有关规定切块下达,自治区不指定具体项目和用途,由各市、县根据当地脱贫攻坚工作需求自主安排用于扶贫开发有关工作,主要用于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生产、支持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扶持对象提高技能以及为扶持对象提供金融支持等(详见附件3)。

附件:1.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表

2.2018年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表

3.2018年用于扶贫领域的彩票公益金安排表

 

 

 

2019年6月28日

 

       

附件1 2018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表.xls


附件2 2018年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安排表.xls

附件3 2018年用于扶贫领域的彩票公益金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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