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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2014年全区体育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

2019-10-24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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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体经〔2015〕2号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2014年全区体育系统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体育局:
2014年,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年度投资目标责任,努力做好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使全区体育固定资产投资再上一个新台阶,创历史新高。自治区发改委《关于2014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显示,全区体育行业完成投资46.5亿元,同比增加11.74亿元,增长33.8%,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16.3%;增速和完成进度分别位于全区18个行业的第2位和第4位。据各市体育局报来数字汇总统计,全区完成体育投资353,358万元,同比增加28,028万元。现将全区体育系统投资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全区体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92个,其中单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63个(含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的22个)。
完成投资353,358万元,同比增加28,028万元,增长8.6%。完成年度基本目标任务132.3%,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目标任务40亿元的88.3%。除钦州市、玉林市和区局系统未完成年度基本目标任务外,其余12个市均超额完成了年度基本目标任务,南宁市、梧州市和贺州市超过了力争完成的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投资超亿元的有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百色贵港、贺州、崇左、河池和来宾等11个市,分别为120,262、 46,900、28,100、23,584、22,900、16,339、15,572、14,276、13,200、11,622和10,698万元。
完成投资同比增加的有南宁、桂林、北海、防城港、河池、贺州等6个市和区局系统;完成投资同比减少的有柳州、梧州、钦州、贵港、玉林、百色、来宾和崇左8个市。
完成投资中,各级财政投资116,621万元,占33.0%,社会投资(含企事业单位自筹)233,037万元,占65.9%,银行贷款3,700万元,占1.0%。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2014年自治区体育系统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的重大项目有中国体育彩票广西营销展示中心、广西体育中心三期工程、桂林城北体育文化城体育馆、梧州红岭体育场、贵港市体育中心和贺州(平桂)文化体育中心主体育场。进展情况如下:
中国体育彩票广西营销展示中心 于2014年7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受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期间停工影响,施工进度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在我局项目办的积极努力下,总体进展仍较为顺利,已完成第三层主体施工。
广西体育中心第三期工程综合训练馆 已于2014年4月竣工验收;新闻中心及体育宾馆 外装修已经完成,内装修正在进行。
桂林城北体育文化城体育馆 基础工程完工。
梧州市红岭体育场 主体工程完工,已进入装修阶段和配套设施建设。
贵港市体育中心 主体育场主体基本完工;综合体育馆和游泳馆除玻璃幕墙未吊装外,框架主体已经完工,暖通及水管已经安装;水上健身中心的管理用房装修完成。
贺州市(平桂)文化体育中心主体育场  三通一平已经完成,2014年7月份开始主体育场地下采空区治理,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4%。
三、年度投资特点
(一)完成投资创历史新高。
自治区发改委《关于2014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通报》显示,体育行业完成投资46.5亿元,同比增加11.74亿元,增长33.8%,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16.3%。全区体育系统统计完成投资353,358万元,同比增加28,028万元,同比增长8.6%,完成年度基本目标任务132.3%,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88.3%。均创下了年度投资最高纪录。
(二)社会投资进一步加大。
年度完成投资中,社会投资233,037万元,占65.9%,同比增加90,416万元,增长63.4%。社会投资集中于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中心城市,如南宁、柳州、桂林等市,崇左市的社会投资上升趋势也较明显。南宁市年度投入体育设施建设的120,262万元全都来自社会投资,占全区年度社会投资的51.6%,其中广西体育中心三期工程就投入了116,900万元;桂林市社会投资达46,000万元,柳州市社会投资达27,450万元,崇左市社会投资也突破了1亿元。其他市社会投资相对较少或各级政府及财政预算内投资比例相对较大。
(三)广西体育产业城招商融资成效显著
我局全力以赴推进广西体育产业城建设。继已成功引入亚太群体协会(ASFAA)和亚洲潜水联盟(AUF)落户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实验园,共同建设“亚太大众体育示范和体育领袖培训南宁基地”、“亚洲潜水联盟南宁培训中心”;成功引入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智力运动园;引入新影响体育投资公司合作建设广西体育科普园、运动医疗康复园等项目之后,2014年又获得中国排球协会同意在南宁筹备设立“中国排球协会‘大众排球’广西推广示范基地”, 并引入珠海市速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健身休闲秀廊项目暨“公园排球”广西推广示范基地项目。
(四)一批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建成或进入收尾。
梧州市为确保2015年11月第十三届区运会举办所需的场馆设施需要,拟由地方财政投入近10亿元,新建红岭体育场、综合馆、游泳(跳水)馆、网球中心和岑溪市文体中心体育馆和副馆等一批体育场馆;改造和完善现有的梧州学院体育馆、梧州高中体育馆和藤县体育馆等一批市县场馆设施。目前岑溪市文体中心体育馆和副馆等已经完工,红岭体育场进入装修,其他新建场馆正在抓紧施工,全部项目均在2015年7月底前相继竣工。广西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防城港市华业城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百色市凌云县体育馆、河池市凤山县、宜州市体育馆,南丹县全民健身中心,来宾市金秀县体育馆,崇左市龙州县中越体育交流中心等一批项目竣工;来宾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百色市那坡、西林、凌云、平果等县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田阳县新体育中心、靖西体育馆,环江县体育场等一批项目进入收尾。
四、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体育设施重大项目完成不理想。
体育系统纳入自治区绩效考评的5个重大项目中,有3个为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其中桂林城北体育文化城和贵港体育中心均未能按考评指标完成,贺州(平桂)文化体育中心的土地审批材料,平桂国土资源局上半年已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并于6月份获得项目土地指标,但直至2015年1月才收到用地批复。完成情况受到影响。
(二)上报年度投资数与实际投资数相差太大
上年末各市报来的2014年投资项目建议数只有19亿多,与年度实际投资数相差很大,只有统计部门和局系统年末统计数的42%和54%。造成我局对纳入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和系统目标任务分解的难度。究其原因,一是存在有意少报以减轻次年压力和信息渠道不畅的因素;二是部分市局不重视项目收集与项目库建设,项目储备少。
(三)前期工作仍是薄弱环节
项目前期工作滞后,致使一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后才开始选址和确定建设方案,个别2013年下达的项目,到2015年才能开工建设。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视不够,前期工作经费不落实。
(四)资金缺口和用地拆迁仍是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
2014年是实施《广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第四年,但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县级公共体育场和市、县(区、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与规划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市受资金困难制约,至今市级体育场馆还不完善;一些老城区因用地困难,无法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配备健身设施;一些县(区、市)由于财政拮据,无法按照规划目标要求安排项目建设,且招商引资困难;而一些项目虽然基本落实了建设资金,但建设用地迟迟落实不了或受拆迁纠纷影响,建设进度缓慢。
(五)居民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前期把关和后期监管工作没有到位。
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规定。由于相关部门的前期把关和后期监管工作没有到位,不少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和社区未能按国家规定同步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或达不到相应的标准。
(六)体育系统统计数与统计局统计数出入越来越大
2014年体育系统统计数与统计局统计数差距为11.16亿元,是上年的5倍,体育系统两年的统计数均小于法定统计数。其中出入较大的有:南宁、梧州、百色和钦州等市,市局上报完成数分别少于法定统计数4.64亿元、3.02亿元、3.51亿元和1.01亿元。除河池市两者出入少于1000万元外,其他市的数字或大或少,出入均在1000—9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口径不一;二是社会投资信息收集难度大;三是一些市以完成目标任务为界,人为控制统计数字的上报;四是在建的高尔夫球场投资基本不报我局,但按统计法规定仍要报统计部门。基于以上原因,造成我局统计数与统计部门的数字差距越来越大。
五、2015年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体育固定资产投资是体育产业的重要内容,是体育消费的物质基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出台,将给投资体育场地设施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2015年自治区政府将对体育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在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同时,要在创新体制机制和丰富市场供给等主要任务上有更大作为;在大力吸引社会投资、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和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上下足功夫。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
(二)各级体育部门要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纳入年度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关系国计民生,其推进情况如何,是对各级政府的执政能力和调控能力的检验。各级体育部门要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配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统筹能力,使重大项目建设真正得到统筹推进,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
(三)加大社会投资项目收集强化项目库项目储备。
在社会投资比例日益加大的情况下,解决社会投资信息收集难的问题更显重要。首先体育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这两年,各市申报的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资助项目不少,有的为限额以上的投资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的民营体育场馆业主通常会主动与体育部门联系,寻找商机。但由于内部信息沟通不畅,投资工作责任人无法掌握相关信息,因此,各级体育部门应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并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收集投资信息,建立和完善项目信息库;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社会投资体育场地设施的调查摸底。各级体育部门领导要强化项目库建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增加项目储备。
(四)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主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抓住中央专项资金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机遇,提前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使公共体育设施能尽快建成投入使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强体需求。
(五)加大相关法规落实力度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公共体育设施比较落后的市、县(区、市),要根据国家、自治区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场地设施,积极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争取各方支持,解决资金和用地拆迁瓶颈,将规划落到实处;同时,争取各级政府制定或落实地方法规,责成相关部门做好居民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的前期把关和后期监管工作。

附件:2014年全区体育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汇总简表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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