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8日 |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授权广西龙狮运动协会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体竞〔2021〕2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8日 |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广西龙狮运动协会: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体竞〔2017〕16号)要求,经审核,现授予广西龙狮运动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舞龙舞狮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工作职能,授权时间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业务指导单位为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每年12月底前,请广西龙狮运动协会将本年度裁判员认证工作总结,认证人员名单等材料报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备案。在裁判员认证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自治区体育局将收回授权。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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