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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同意韦凤苑等22名运动员延长试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体竞﹝2021﹞3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3日 |
江南训练基地、青秀山训练基地、各运动发展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体人字〔2007〕412号)《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体人〔2017〕10号)《关于规范广西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从集训到退役相关工作的通知》(桂体人〔2015〕31号)有关要求,对2021年各项目运动发展中心上报运动员的延长试训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意韦凤苑等22名运动员延长试训一年。
田 径(2人):韦凤苑 王欣怡
游泳(2人):施心怡 杨鹰驰
女子水球(1人):马莉
举重(2人):包焕荣 韦念飞
男子式自由摔跤(5人):刘家银 韦蓝恒 陈 杰 廖宏杭 黄昌安
女子式自由摔跤(1人):刘紫如
古典式摔跤(4人):吴广英 腾忠苗 玉华年 马豪康
拳击(1人):刘佩香
跆拳道(2人):徐嘉瑜 庞会铃
女 手(2人):李婷婷 杨春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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