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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体育局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体发〔2019〕16号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9-12-27 10: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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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体〔201916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

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27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精神,推动我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市场驱动、因地制宜、融合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体育产业向纵深发展和建设健康广西,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加快建设体育强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打造2-3个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城市,在全区打造“一市一品”、“一县一品”赛事格局,即:每个市打造一个国际级体育赛事,每个县打造一个省级以上体育赛事。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赛事体系

1.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综合评估,科学引进一批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好的国际国内品牌赛事,到2025年,各市、县要重点打造1项以上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积极筹办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创新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中国—东盟体育旅游活力月等一批国际国内重大赛事。(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后面的为配合单位,后面的责任单位参照此规定

2.大力发展体育联赛支持广西足球超级联赛、广西男子篮球联赛、城市围棋联赛、广西自行车公开赛等区域性联赛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组建运动项目联盟、职业体育俱乐部,支持网球、拳击、围棋等项目发展区域性联赛。支持广西威壮篮球俱乐部、广西宝韵足球俱乐部等参与全国职业联赛。(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3.打造自主精品赛事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举办民族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和自主精品赛事,建设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县(市、区)和民族体育特色赛事之乡。深度挖掘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资源,打造“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民族品牌赛事。推进“奔跑吧•广西”系列马拉松赛、广西龙舟系列赛、广西体育节等广西自主精品赛事发展。(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4.培育发展绿色生态运动赛事突出广西发展户外运动优势,大力发展山地户外、汽摩运动、航空运动、电子竞技等发展前景好、带动潜力大的绿色生态运动赛事。开展徒步、定向、漂流、山地自行车、越野、攀岩、潜水等赛事活动,以及路跑、帆船帆板、拳击、电子竞技、飞行、极限运动、野战等系列品牌赛事。(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

5.培育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和社会组织做大做强,重点培育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体育骨干企业。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优秀的体育组织和体育竞赛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区内外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举(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快竞赛表演市场发展

6.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公司合作,积极培育本土赛事运营和推广专业机构。探索建立广西体育产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品牌和市场网络优势,延伸发展体育赛事。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7.加大赛事市场开发力度加快推进赛事市场开发力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赛事和活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注重发展“赛事+”,积极开发赛事冠名权、特许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赛事转播权以及衍生品,提升赛事产业附加值。(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鼓励创新创业

8.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大力营造体育产业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广西体育双创基地,加强体育产业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和人才培养,帮助企业、高校等有效对接。加快推进成立广西体育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体育创业和体育企业发展的扶持。(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9.创新运营发展平台推动体育赛事运营的市场化运作, 明确赛事主办、承办等相关权利义务划分,推进体育赛事制播分离,体育赛事播放收益由赛事主办方或组委会与转播机构分享。鼓励赛事举办权、转播权、门票销售权、冠名权、无形资产开发权等资源要素自由流转,合理配置。支持体育新媒体平台发展,建立体育大数据管理及应用体系,健全体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延伸赛事经济链条

10.提高赛事综合经济效益

培育发展与赛事相关的装备、策划、推广、传媒、纪念品等关联产业集群,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军体育竞赛装备制造业领域,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开发体育赛事冠名、广告、文化创意产品等关联经济。推动体育与教育培训、影视动漫、网络传媒、金融保险等产业深度融合。以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和城市围棋联赛等大型赛事为引领, 充分发挥赛事对餐饮、住宿、旅游、会展、商贸、交通、娱乐、建筑等行业的拉动作用,放大赛事带动效应。(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深化国际国内赛事合作

11.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建设面向世界特别是东盟的重要区域赛事中心,积极发展赛事经济,加强与东盟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体育赛事交流合作,创新举办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中国—东盟国际龙舟邀请赛、中国东盟国际马拉松等国际赛事, 将中国与东盟系列品牌赛事向粤港澳大湾区延伸,将山地户外运动赛事向黔等西南省、市拓展。培育一批沿海、沿边、沿(高铁、国道) 线的开放融合发展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际体育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依法为外国运动员、赛事组织管理人员、国际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来桂提供必要的签证便利,为参赛运动船艇、飞行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体育器材出入境提供便利,为参赛体育器材提供航空、铁路等托运服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外事办、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健全赛事产业标准

12.推动竞赛表演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体育竞赛表演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制定城市马拉松、自行车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办赛指南、服务规范和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标准。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体育竞赛表演标准体系。(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制定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对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在体育部门有关数据未实现共享前,赛事主办方需要进行安全许可的必须按规定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对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建立覆盖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和参赛人员的行业信用体系,纳入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赛风赛纪、反兴奋剂工作,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的约束机制。(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海洋局、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落实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财税政策、土地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体育引导资金等渠道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予以必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宽体育竞赛表演机构的融资渠道。建立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表演重点项目库,作为政府资助、银行信贷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降体育赛事水电价格, 体育大型赛事活动的水价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电价按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电价执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电网公司、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赛事管理机制。完善赛事管理机制,加强对体育赛事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供应机制;加强公安系统规范对体育赛事安保工作、降低赛事安保成本。依法依纪处理体育赛事出现的矛盾纠纷及违法违纪行为。推进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我区体育赛事公共服务体系标准,推进体育赛事健康发展。(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公安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强赛事监测和统计、评价评估。健全行业统计制度,明确体育赛事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研究建立符合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建立统计信息、数据的通报和发布机制。健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评估机制,拓宽体育赛事大数据采集渠道,全面系统评估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统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人才支撑。支持高等院校设立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研发设计、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人才,大力培养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体育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注重海外体育经营、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加强本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表演队伍,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体育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文件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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