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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3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0〕36号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18 10: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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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63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928号)等有关文件以及《国家体育总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体育强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广西体育强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快推进广西体育强区建设,重振广西体育雄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坚持依法治体、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和“体育+”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要,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5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各族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构建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100个以上体育综合体、1000个以上社区健身中心、10000公里以上健身步道,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全区体育组织数量达到2万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国运动会成绩逐届提升,参加冬奥会、全国冬运会成绩取得突破;市、县(市、区)建有标准体校,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队伍保持在2万人以上;全区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

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2%;竞技体育更好、更快、更高、更强,“灵、小、短、水”优势项目与新项目及大球项目、夏季项目与冬季项目、职业体育与专业体育等实现均衡发展,竞技实力和影响力大幅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体育产业更大、更活、更优,成为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点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文化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不断提高,中华体育精神传承发扬。基本建成体育综合实力强、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强区。

二、行动任务

(一)实施群众体育全面普及行动,助力健康广西建设。

1.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出台《广西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实施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体育服务基本标准和清单制度。发挥广西全民健身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市、县(市、区)建立完善本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大力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广“体育治未病”、“运动是良医”等科学健身和健康理念。繁荣体育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开发优秀的民族、民间和民俗体育,鼓励开展体育影视、体育音乐、体育摄影、体育美术、体育动漫、体育收藏品等的创作、展示和评选活动,把弘扬体育精神和体育正能量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等创建活动,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

2.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全重大体育项目库及其管理机制。政府主导、统筹资源,大力实施健康广西体育惠民工程,结合住宅、商业、娱乐、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等建设项目综合开发和改造,加强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社区文体广场以及足球、冬季项目运动等场地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有序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有关设区市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建设。

3.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探索建立群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制定实施不同人群的体育活动和体质健康促进计划。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把体育健身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气排球、健身操(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开发漂流、帆船、帆板、冲浪、海钓、冰雪运动等休闲项目,扶持推广板鞋、花炮、龙舟、陀螺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马拉松、自行车、山地户外、水上运动及低空运动等“生态广西·绿色运动”系列特色赛事活动品牌,形成“一地多品”发展格局。

4.完善体育组织服务体系。发展壮大自治区级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级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足球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及若干具有本地特色或群众需求的单项体育协会,支持各类体育俱乐部、群众性体育组织、城镇社区及行政村体育组织和健身站点建设发展。鼓励开发使用各类智慧健身平台。建立覆盖城乡的体质监测平台,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健身指导站与各级医疗机构融合发展。

(二)实施竞技体育重振雄风行动,增强为国为广西争光能力。

1.开放合作共建运动队。坚持“灵、小、短、水、新”的竞技项目发展方针,做大做强举重、田径、摔跤、游泳、体操、羽毛球、跳水等优势项目,巩固提高水球、蹦床、射箭、射击、柔道、帆板、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拳击、艺术体操、跆拳道、蹼泳、技巧、乒乓球、网球等潜优势项目,大力推动攀岩、轮滑、冲浪、皮划艇、赛艇、空手道、篮球、女子手球及冬季运动项目等项目发展。开展跨界跨项选材工作。与国家体育总局、外省市共建运动队,支持区内市县、学校、企业、体育组织等自办或共办运动队。深化足球改革发展,发展壮大西班牙、荷兰足球青训学校,建立广西备战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及职业联赛的足球队伍梯队体系。支持职业体育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

2.建设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队伍。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模式,多渠道扩大自治区一线运动队规模。大力实施运动员“尖子”工程和教练员“强将”工程,选派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到国家队及国内外高水平地方训练和培训学习,面向国内外引进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采用联合培养培训模式训练体育人才。发挥好自治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各级体校学生单招考试招生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支持具备相关条件的本科院校面向青少年运动员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拓宽青少年运动员升学和继续教育渠道。挖掘体育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主体的运动项目文化故事,培养具有优秀品德和良好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公益活动。

3.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训练体系。以运动员(队)为核心,以出成绩、拿奖牌为导向,持续开展自治区运动队“精心教育、精进训练、精细管理、精到服务”行动,建立科学训练复合型团队和服务体系,对重点运动员实行“一人一档”专门保障。统筹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资源,构建多学科、跨地域、跨行业的体育科技医疗协同创新平台,加大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设备在训练中的应用,提升现有竞技体育训练基地的“训、科、医、教、服”一体化水平。积极探索建设广西体育学院。以广西体育运动创伤专科医院为基础,按照二级医疗机构标准建设自治区级体育运动专科医院。争取创建国家(广西)南方冬训基地、国家(广西)户外运动训练基地等。

4.做好国内外重大竞技赛事备战和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筹办工作。全面加强运动队科学训练、体能康复、服务保障等工作,提高运动队竞技水平,力争更多广西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奥运会、冬奥会、亚运会、青奥会以及世锦赛和世界杯总决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确保我区参加全国运动会、全国冬运会等全国大赛成绩逐届提升。举全区之力办好2023年第三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确保广西代表团参赛项目增加,运动成绩提升。建立逐步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体系、教练员和运动员选拔培养体系、激励约束政策制度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层体校培养体系、体能科医心理等复合型科学训练体系、与国家体育总局等合作共建高水平运动队体系等,推动广西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青少年体育强基行动,筑牢青少年健康和体育后备人才基础。

1.推动基层体校改革发展。深入实施基层体校强基工程“双百计划”,推动基层体校与当地普通小学、中学共建联办,建设体教融合的新型体校。加强广西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发挥其在桂的青训龙头带动作用。将公办体校建设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改善师资和办学条件;完善体校教练员与文化课教师岗位均衡激励考核机制。到2025年,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集食宿、学习、训练为一体的标准体校,将市级体校建成示范性体校。

2.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建立完善青少年体育活动体系,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推进体育项目进校园,探索开展学前体育教育试点工作,大力普及校园足球运动。实施青少年U系列赛事工程,推动有条件的项目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联赛体系。

3.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大力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组织,推动建立全区性青少年体育组织,规范各级青少年体育组织管理。加强青少年体育教师、教练员、管理人员培养。探索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四)实施体育产业跨越发展行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1.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培育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有竞争力的体育龙头企业,推动组建广西体育产业集团公司,支持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打造李宁体育园全民健身服务业联盟品牌。探索按市场化方式设立自治区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设立各类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广西各级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参与投资体育产业项目。扶持发展一批体育赛事运营公司,深挖赛事经济。推动建立以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竞赛表演、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为主、门类多样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

2.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深化体育与旅游、康养、文化、农业、林业、商住、会展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产业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山地户外运动营地、航空体育飞行基地、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和精品线路,符合条件的通过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等形式给予扶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区和项目。在各类景区增设体育基础设施和健身休闲项目。支持桂林、北海等市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城市。

3.推动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深化我区体育彩票改革发展,争取国家加大对广西体育彩票专项资金的支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在广西优先开展资金分配、新业务等试点工作。加强体育彩票品牌宣传,加大渠道拓展力度,推动体育彩票高质量发展。

4.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完善体育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地管理条例》。强化各级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市县体育部门与文化旅游部门合并的,可探索将体育执法职能整合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加强对体育赛事、体育市场经营等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五)实施体育对外交流深化拓展行动,促进广西开放发展。

1.构建省际体育交流合作新格局。推动体育交流融入广西“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加强与周边省市、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力度,共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深化与体育强省(市)在体育人才、体育训练、体能康复、体育旅游、体育学术科研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广西沿海、沿边及气候、生态等方面优势,吸引外省市到广西建设(共建)体育训练基地、联合培养运动员和教练员、共同开发体育产业资源和项目等。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

2.加强以东盟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的体育交流合作。将体育融入政府间经贸、人文交流活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等多边合作框架下的体育交流活动。吸引国内外体育组织、体育企业落户广西。开展体育技术援外工作,面向东盟国家和地区等开展武术、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教学培训和展演,建设中国—东盟体育训练、体育人才培训、体育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推动与东盟国家和地区在体育旅游方面深度合作,打造中国—东盟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线路和景区。鼓励和支持开展民间体育交流。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国家层面体育协会、知名体育公司等合作,大力引进和创办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体育赛事,推动将广西建设成为面向世界特别是东盟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区域赛事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体育强区工作广西协调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体育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完善体育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体育投资。依法落实支持体育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制定实施自治区、市、县三级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专项规划,将体育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和体育产业设施、项目必要用地。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制度。

(三)强化监督落实。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加强对目标任务的管理和监督。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逐年逐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跟踪推进实施。


附件:1.健康广西体育惠民工程任务表

           2.体育训练和体育产业重点项目表

      3.“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任务表

      4.体育赛事和对外交流重点项目表

      5.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