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7日 |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进一步重申会议纪律抓好会风整治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体直纪〔2020〕1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
桂体直纪〔2020〕10号
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进一步重申会议纪律抓好会风整治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进一步重申会议纪律抓好会风整治的通知》(厅通字〔20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通知精神,严肃会场纪律,营造良好会议风气,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重申会议纪律抓好会风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有明确参加会议对象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报告详细事由,并指定相关人员参会。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
二、党员干部要严肃参会纪律,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认真听会,不得随意使用手机、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得做频繁走动、打瞌睡、开小差、交头接耳等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纪检监察部门和绩效督查部门要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会场巡查,对不遵守会议通知要求、违反会场纪律的现象,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约谈、批评教育,责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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