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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桂体报〔2020〕11号 )自治区体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文字号:桂体报〔2020〕11号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桂体报〔2020〕11号 )自治区体育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12-08 17:0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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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自治区体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为主线,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合法性文件全面有效开展、优化行政权力流程和法制宣传等为重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方面工作。现将一年来自治区体育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尊崇宪法,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贯彻落实依法治体

局党组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利用法治宣传阵地等方式宣传宪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宪法。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统筹,专人负责落实。按照总局和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要求,向各市和局系统印发了《广西体育系统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部署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8月份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政执法整治专项行动我局按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局党组组织学习了自治区纪委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内容,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制定了方案。按照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专项整治重点6个方面积极排查问题。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报送《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统计表》,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强立法,结合广西实际大力推动广西体育法治进程

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为推进《条例》出台,我局连续年向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司法厅申报《条例》立项,现已完成调研和起草工作。

依法决策,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体育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要求。2019年我局出台1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要求,广泛征求相关厅局单位、全区体育系统等单位意见,出台后在规定时间内整套材料向自治区司法厅进行报备。

严格把关,结合法律顾问制度,体育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局制度文件出台和规避工程、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单位,成立了由办公室、经济处和法律专家等组成的自治区体育局合法性审查小组。凡属于涉及我局的合同都必须经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审核,凡属于我局系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律师事务所把关,还必须经过局合法性审查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流程。

2019年,审核合同330份,审核办法制度11个,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341份,代理仲裁及诉讼案件2个,参加局办、经济处、人力资源办等部门召集的会议24次。

五、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2019年,我局按要求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向各市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了《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考目录和审核流程图的通知》,明确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指导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编制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了体育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同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开展了行政执法专栏,作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到信息实时更新

六、狠抓培训,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体育工作者法律素养

(一)加强培训,确保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为提高广西体育行业普法工作者法律素养和对三项制度的理解,我局邀请自治区司法厅专家对局系统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组织培训和考试,提升整体法律素养。为了增强体育系统执法队伍力量,每年组织符合报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条件人员参考,目前我局15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组织我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共990人参加学习考试,学时完成率、参考率和合格率都是100%。

(三)开展宣传,扩大体育类法律法规影响力。为了贯彻“七五”普法要求,我局于10月份分别在北海市和贺州市举办2019年全区体育法治宣传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地管理条例》、《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知识》、《高危性体育项目经营须知》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为数百名群众咨询解疑。通过举办体育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体育执法与体育普法相结合,让广大市民认识和了解体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体育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为推动体育强国和健康广西建设、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作贡献。

摸清家底,优化行政权力事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加强监管,做好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为了贯彻自治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求,20199月23日-27日,我局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应急厅、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和保障中心组成联合执法调研组,对全区4个市(玉林市、北海市、桂林市、贺州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执法情况进行抽查调研。调研组对4个市32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这类高危项目存在如地方执法难、经营主体证照不齐全、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漏洞多等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我局将调研情况整理成政务信息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得到采纳。

    (二)放管结合,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10项行政权力事项,分别为5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和2项行政确认。根据放管原则和广西实际,我局建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项目取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初步采纳了我局建议,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截至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为0,行政确认中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核准为0,运动员等级核准(一级)共核准6批人数共335。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权力的认领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体育系统广大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尽管我局每年都进行法治培训,体育系统工作人员也坚持与时俱进学习不同的法律规范,尤其是与体育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要积极学习更新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二)体育行业执法目前,各市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有实质行政许可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但全区体育系统都存在无执法编制和专门执法队伍的问题,执法难一直是困扰地方体育部门的大问题。自2018年机构改革后,市、县级体育部门与文化旅游等部门合并,但执法权限却没有合并。原体育部门未配备行政执法编制,长期无专门执法大队,执法工作主要依靠抽调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完成,但事业单位人员受所在单位编制和职能范围限制,无法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机构合并后,文化监察大队在三定方案中并未设置体育高危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和执法检查,地方对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的执法面临“两头难”。

(三)体育类法律法规执法条款规定不够细致,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有待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作为法律,对违反相关法律条款如何处罚规定比较宏观,其他如《全民健身条例》等虽然有违反规定如何处罚条款,但对执法细节条款的规定还是比较粗糙,体育执法人员很难直接依据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执法。我局已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的修改意见。另外,体育类法律法规受众面较小,群众了解的渠道也不够多。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法治机制建设。坚决落实单位一把手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采购或工程建设等方面,要求法律顾问继续介入,从法律方面进行把关,减少法律风险。

    (二)加强法制培训。针对体育系统执法人员和从事法律类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涵盖区市县三级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做好每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工作,通过学习和考试,提升参考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更好的运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依法行政。

(三)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继续加强对市县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采购执法记录仪,如有执法行为产生,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均合法合规。

    (四)加快推进《广西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加快《广西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和其他流程,推进《广西全民健身条例》尽快通过自治区司法厅评审。

    (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报备工作。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和报备工作,做到件件有审核,份份有报备。

    (六)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和法制审核能力。进一步强化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能力,加强与单位法律顾问单位的对接,让法律顾问发挥其专业作用,横向纵向更深入的参与到我局事务中来,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等提供法律保障。积极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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