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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召开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和全区体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2021-02-25 1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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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35日召开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和全区体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体育局长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三五”时期广西体育发展成就经验,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体育改革发展,强化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筹备,总结2020年全区体育工作,部署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重点任务。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135日(星期五)召开,会期一天。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广西体彩营销展示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673号),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设分会场,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参会人员

(一)南宁主会场(70人)

1.自治区领导。只参加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第一、二阶段会议。

2.自治区体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3.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4.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

5.现场交流发言单位代表;签约代表;

6.部分体育协会、企业代表。只参加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

(二)各市分会场

1.驻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含综合派驻)组长。只参加全区体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3.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科室、体校主要负责人;

4.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体校主要负责人。

四、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议程

(一)第一阶段会议(只有主会场参会人员参加)

1.8:30—9:00 举行广西体育产业城——博盟体育科技城项目开工仪式。地点:广西体彩营销展示中心旁。

(二)第二阶段会议

2.9:00—9:10 重大体育项目签约

3.9:10—9:25 通报表扬并颁发牌匾(证书)

4.9:25—9:35 宣读和递交备战全运会、学青会军令状

5.9:35—10:00大会交流发言

6.10:00—10:30 自治区领导讲话

(休会)

(三)第三阶段

7.10:40—12:00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泽作工作报告

8.15:00-16:00 分组(分会场)讨论

9.16:00-16:20 会议总结

五、全区体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议程

1.16:30—17:00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泽讲话;

2.17:00—17:40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延国讲话。

六、材料报送

2021年全区体育工作会议暨体育系统筹备2023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工作布置会安排柳州市体育局、马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青少年体育处、柳州楠雁羽毛球俱乐部5个单位作现场交流发言。南宁市体育局、北海市旅游文体局、来宾市教育体育局、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广西体育彩票中心、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健康运动产业银行)、贺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浦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鹿寨县业余体校、广西篮球协会等10家单位做书面发言,发言材料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以上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于32日前发送至邮箱gxtyj@163.com。联系人:吴静,联系电话:0771-4836699,15077717129

七、报名、报到

(一)报名

请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汇总本市所辖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驻局纪检监察组(含综合派驻)参会人员名单,于31日前将参会代表名单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传真:0771-4818861;电子邮箱:gxtyj@163.com

(二)报到与离会

请在主会场参会的邕外单位参会代表于34日下午到南宁市裕达国际酒店(良庆区凯旋路16号,地铁3号、4号线五象总部基地K出口往南400米)一楼大堂报到,36日上午离会。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好分会场报到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在主会场参会的邕外单位参会人员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差旅费自理,其随员不安排食宿;驻邕单位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各市分会场参会人员产生的差旅等费用按规定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会议。如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实不能出席,需书面请假说明原因并报经自治区体育局同意,派在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出席。

(三)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适宜会议场所设立视频分会场,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参会及分组讨论,并做好分会场的疫情防控、会务和线路调试工作。分会场在醒目位置摆放单位名称桌签,不设主席台,不悬挂会标。建议分会场使用视频会议室方式,或通过电脑终端连接投影仪、电子屏幕,并自行配备独立摄像头、音箱和麦克风,接入互联网,确保网络稳定、音视频信号传输正常。后续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各分会场进行统一测试联调,请分会场安排技术人员配合测试。如有相关视频会议接入问题,请联系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林智彬,0771-481800213457658388

(四)拟参会人员会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须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请参会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

(五)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完毕。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保持会议秩序。会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吃请,不请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参加会议,确保会议风清气正。

(六)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邓玮曦、黄祖尖,联系电话:0771-4824404,1517719562115296410642


附件:会议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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