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23日 |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体群〔2021〕3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6日 |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体育设施,今年我局将整合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为城乡基层建设一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现将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行政村(社区)新建篮球场,门球场,配建体育健身路径等健身设施。
二、支持对象及分配优先原则
(一)出资新建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村(屯)级篮球场、门球场项目的体育行政部门、企业、社会组织。
(二)向左右江革命老区、沿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深度融合试点市、县(区、市)等适当倾斜。
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一)补助标准
1.每个新建标准式篮球场或非标准式篮球场补助金额为5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和设施购置。
2.每个新建门球场项目补助金额为5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和设施购置。
3.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每套2.5万元,8件一套。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列入补助范围。
(1)获得过中央、自治区援建和支持的项目。
(2)重复申报或擅自改点以套取补助资金的项目。
(3)其他不符合补助的事项。
(二)建设标准
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请各市行政体育主管部门于2月25日前,填报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村(屯)级篮球场拟定名单(附件2)、2021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门球场)(附件3)和2021年为民办实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拟定名单(附件4);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扫描为PDF版与Word版一并报送到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邮箱;申报项目必须逐级上报,不接受市局以外单位的申报。
(二)由于项目指标有限,各市体育局按程序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核查,以实际需求上报,确保不出现更改项目地址的情况。根据建设条件,结合实际做好项目排序,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并填写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5),与申报材料一并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备案。
(三)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报送项目时,要区分轻重缓急,按先后次序对具体项目进行排序,要根据辖区县(市、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特别是近两年建设中央彩票公益金全民健身工程项目、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县(市、区)项目申报数量。
五、重要说明
(一)项目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实施,如有改点等问题则要视情况进行相应扣分。该标准是进行验收、给予补助和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若本市所辖县(市、区)行政村篮球场建设已全覆盖,可选择申报配建体育健身器材项目。
(三)根据分配优先选择安排贫困村(屯)或未获得类似项目支持的行政村,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市、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与深度融合试点市、县(市、区)等倾斜。
(四)本通知的内容及有关文件可从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公共邮箱下载(账号gxtyjqtc@163.com,密码20080808)。
(五)申报条件及其他要求按照《广西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广西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属于自治区体育局。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联系人:韦东宁,0771-4822279,15777115473
邮 箱:gxtyjqtc@126.com
附件:1.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村(屯)级篮球场拟定名单
3.2021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门球场)
4.2021年为民办实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拟定名单
5.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一、标准式村(屯)级篮球场
(一)每个项目建设一个占地面积不少于560㎡的混凝土标准篮球场。基本技术指标:篮球场面积为420㎡(15m×28m,界限内沿测量),场地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1.5米(界限外沿测量)的硬化土地(缓冲区),比赛区上空无障碍区至少高7米,球架立柱或场地显著位置喷涂“中国体育彩票资助”字样。篮球场具体划线见下图1(仅供参考)。
图1:标准式篮球场示意图
(二)篮球架品牌和样式(地埋式或移动式均可)不限,原则上产品质量和安装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的标准,即“新国标”,或篮球架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
二、非标准式村(屯)级篮球场
(一)每个非标准式篮球场比赛区面积不少于210平方米(界限内沿测量),场地长宽不限,场地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0.75米(界限外沿测量)的硬化土地(缓冲区),比赛区上空无障碍区至少高7米,球架立柱或场地显著位置喷涂“中国体育彩票资助”字样。
(二)篮球架品牌和样式(地埋式或移动式均可)不限,根据实际情况一个或两个皆可,原则上产品质量和安装要符合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的标准,即“新国标”,或篮球架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
三、门球场项目
(一)每个项目建设一个占地面积380㎡以上的门球场,基本技术指标:门球场面积300平方米(20m×15m,界限外沿测量),场地四周向外1米为限制区。限制区以外是自由区,视场地大小而定,设置待赛区、记录台、记分牌、公示栏等辅助设施。场地显著位置喷涂“中国体育彩票资助”字样。具体划线见下图2(仅供参考)。
(二)门球场项目选址位置,必须在城区和县城人群聚集地和方便参与的地区,可与公园、绿地、城市闲置边角地等整合,最大程度开发和利用城市空间。
图2:门球场示意图
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
每个项目点配建一套“新国标”室外体育健身器材。申报(受赠)单位提供一片占地不小于75平方米的公共用地,配建不少于8件(含告示牌)室外健身器材。器材安装后,根据使用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软化、绿化等方式整洁化处理,便于群众安全使用。
附件2
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村(屯)级篮球场拟定名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选址位置 | 建设进度 | 用地性质 | 建设内容(标准、非标注) | 人口、可使用建设地面积 | 是否有村委申报申请书 | 负责人/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2 | ||||||||||
… |
注:1.建设进度:土地平整,硬化、建成;
2.申报单位名称:具体填写到申报项目一级,须填写到“xx县xx镇xx村xx屯”;
3.选址位置:“村委旁边、居民集中地、农贸市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
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需各填写一名文体局联络人和项目地村(屯)联络人。
附件3
2021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门球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选址位置 | 建设进度 | 用地性质 | 建设内容(标准、非标注) | 人口、可使用建设地面积 | 是否有村委申报申请书 | 负责人/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2 | ||||||||||
… |
注:1.项目为新建门球场项目。
2.建设进度:土地平整,硬化、建成;申报单位名称:具体填写到申报项目一级,须填写到“xx县(市、区)xx镇(乡、街道办)xx村(社区)”;选址位置:“村委旁边、居民集中地、农贸市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需各填写一名文体局联络人和项目地村(屯)联络人;
3.该表为申请意愿表,不作为本局补助的承诺,最终补助名单已正式印发名单为准。
附件4
2021年为民办实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
(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拟定名单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市体育局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选址位置 | 建设进度 | 用地性质 | 建设内容 | 人口、可使用建设地面积 | 是否已安装有体育器材(如有请备注) | 获得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年度 | 负责人/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2 | |||||||||||
… |
注:1.申报单位名称:具体填写到申报项目一级,须填写到“xx县xx镇xx村”;
建设进度:土地平整,硬化等;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需各填写一名文体局联络人和项目地村(屯)联络人。
附件5
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
承诺书(样式)
为确保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每个项目都能顺利通过验收,圆满完成自治区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任务,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已明确了解2021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和建设标准,并已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所申报的项目都符合申报要求,且在项目批复后,保证能按建设标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通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如最终未能按要求完成建设与验收,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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