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科学健身指导工作,了解国民体质现状,按照《自治区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桂体群〔2022〕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
(二)项目资金
采购上限控制价:8万元(含税)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报价单位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需自身配备有监测设备或与配备监测设备的企业有长期固定合作关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具体要求
(一)广西体育场游泳馆检测人数不少于1080人次;
(二)检测人数样本严格按照《各场馆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配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取样;
(三)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测试,提交体质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两项指标的数据采集样本和佐证材料;按监测内容编制监测数据录入书(详见附件2),并上报广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一式2份,密封,密封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二)单位资质(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业务资质等);
(三)服务方案;
(四)报价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都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中选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七、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一)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报价文件必须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11:00时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三楼场馆科,逾期不予接收。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该方式截止日期以送达日期计算)。
(三)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
(四)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公园路5号广西体育场三楼场馆科。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771-2430952。
特此公告。
附件:1.各场馆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配表
2.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录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场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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