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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关于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采购服务的公示

2020-06-10 11: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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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关于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

采购服务的公示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为全区群众体育项目赛事活动开展的具体组织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对老年人体育赛事--全区老年人“民族健身操、太极拳(剑)交流活动进行采购,对此项目有意向的对象请按照本公示的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老年人体育赛事-全区老年人“民族健身操、太极拳(剑)” 交流活动。

(二)项目资金

人民币:10万元。

二、采购方式

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采购内容

(一)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地点

由采购单位在区内选址举办。

(三)赛事活动规模

按采购单位要求组织。

(四)报价单位要求

1.必须为专业体育赛事活动运营公司或自治区级体育协会

2.连续2年以上举办过全区全民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或活动的经验。

2.有与市级县(区)体育部门对接沟通工作的渠道

3.需具备丰富及专业的活动策划能力,完整的活动现场协调及应急预案的经验。

4.能够提供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策划及执行等相关工作专业人员以及服务人员。

(五)赛事活动要求

1.按照有关赛事活动开支要求及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1)场地费、赛场布置。

2)食宿费、交通费。

3)裁判员、医务、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劳务费。

4)宣传费:每项赛事宣传报道不少于7家:区体育局官网、广西体育微信公众号、人民网、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等。

5)印刷、奖杯、奖牌、礼仪费、办公用品等费用。 

6)现场应急比赛医疗药品。

2.组织实施:每项赛事活动前三个月开始启动筹备工作,确保赛事活动顺利完成。

3.活动结束后,需将赛事活动的秩序册、成绩册、新闻报道图文等材料报送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四、报价文件组成(一式两份,密封,密封封面需注明企业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一)企业资质或自治区级体育协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技术证书、业绩经验合同等)。

(三)2018年至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或其他体育赛事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赛事活动报价材料

1.赛事活动预算:包括场地费、物料费、劳务费,相关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以及一切其他与活动相关的税金和费用。

2.赛事活动执行、应急和宣传方案。

五、竞标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自行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六、中选标准

以合理低价、综合评估为中选标准,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一)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竞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报价文件,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竞标人报价文件必须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18:00前递交至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如邮寄快递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及时送达,请及时与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联系,逾期不予接收。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西江路1号江南训练基地综合馆一楼广西体育总会秘书处。

(二)联系人:靳工;电话:电话:0771—4800922。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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