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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编制《加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 推进健康关口前移 深化全民健身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采购的公告

2021-01-11 10: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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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计划于近期开展编制《加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 推进健康关口前移 深化全民健身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广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自治区体育局拟开展编制《加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 推进健康关口前移 深化全民健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广西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完成本项目工作,项目采购上限18.3万元。

项目联系人:工,联系电话:0771-4822279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采购要求

(一)按照要求组建团队2名副高以上职称专业人员和熟悉体育和设施规划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摸清底数短板。结合《广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效果评估、编制《广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等工作开展相关调研和实地走访掌握广西公共体育设施现状基本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规范,找准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健身需求。

(三)编制《实施意见》。深入解读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聚集解决我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提出符合广西实际的目标任务、创新性举措和政策,编制具有高质量高水平、符合广西特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四)编制《行动计划》。结合自治区及各市相关规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提出我区全民健身场地合理化布局,制定广西《五年行动计划》。针对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五)时间进度要求。2021年1月底形成《实施意见》和《五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党委深改委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和相关厅局、各设区市征求意见会,并根据评审专家及各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报自治区政府及自治区深改委送审稿提交我局,2021年5月印发。

(六)高标准编制文件。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在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高标准、高要求修改文件。

(七)经费支付。《实施意见》和《五年行动计划》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四、供应商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

五、报价文件组成(一式两份,密封封面需注明单位名称及所报价项目名称)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单位资质(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文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成功案例、业绩经验材料等)。

、中选标准

在满足相关工作基本要求情况下,由体育局采购小组研究确定中选单位。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及时间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竞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报价文件,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竞标人报价文件必须于2021年1月14日10:00前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201室,如邮寄快递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及时送达,请及时与自治区体育局联系,逾期不予接收。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办公楼201室。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771-4835694。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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