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媒体单位:
为系统总结、展示广西群众体育新闻宣传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掘全民健身活动报道的典型经验,由广西体育局、广西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广西新闻网承办的2015年广西全民健身好新闻奖评选活动正式开始,稿件征集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稿件征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比条件、范围
(一)文字作品。
1.凡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发表在广西各报刊、新闻网站上的有关全民健身内容的报道,包括消息、通讯、特写、评论、专题节目等体裁的稿件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作品为系列报道的,作为一篇(组)作品进行报送和评选。
(二)图片作品。
1.凡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发表在广西各报刊、新闻网站上的有关全民健身内容的照片,均可作为图片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图片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每张图片大小应在1M左右或以上,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
3.反转片、电脑设计制作的合成照片以及照片复印件均不得参加评选。
(三)广播和电视作品。
1.凡在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发表在广西各电视台、电台及新闻网站上的有关全民健身内容的新闻报道,均可作为声像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2.作品要求:广播作品的格式为MP3,电视作品的格式为FLV。
二、评选要求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载体不限,内容真实,说服力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主题鲜明、集中,材料典型。
图片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图文配合,和谐自然;视觉效果好;内容真实动人、现场感强,无摆布、加工痕迹。
广播和电视作品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联系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内容主题鲜明,语言简洁而富有文采,具有指导性、针对性。
三、参评稿件的内容包括
客观真实,导向正确,体现“三贴近”,展现广西群众体育主题和重点工作,对广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1.宣传广西传统民族体育政策的报道。
2.宣传广西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报道。
3.宣传广西各地体育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报道。
4.宣传广西发展体育事业所带来的成就和变化等。
四、稿件报送
(一)报送地址。
1.各单位在填写推荐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扫描上传至广西新闻网开设的在线报送平台(登录广西体育频道→首页专题栏目→进入稿件报送平台,按平台上的提示在线提交稿件即可)。
2.联系电话:0771-5690923,联系人:韦春雨。
3.参评稿件报送日期: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二)报送要求。
1.报刊杂志:刊有作品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各1份。
2.广播电视:视频或音频作品1份,文字稿1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1份。
3.新闻网站:刊有作品的网页截图、链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各1份。
(三)报送办法。
1.参加本次活动的稿件,必须由单位指定负责人负责收集本单位参评作品,并按统一要求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各中央驻桂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级媒体单位,每个单位报送文字、图片及声像作品总数不超过10篇。
3.各市(县、区)体育局报送的文字、图片及声像作品总数不超过10篇。
五、评选方法
(一)由自治区体育局组织评委对报送的新闻稿件进行评审。
(二)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奖金2000元)文字作品5篇,图片作品2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2个;
(二)二等奖(奖金1500元)文字作品10篇,图片作品4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4个;
(三)三等奖(奖金1000元)文字作品15篇,图片作品7幅,广播和电视作品各8个。
注: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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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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