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一)管理、维护、开发、利用国家体育场地及其设施。
(二)举办、承办区内外各类体育比赛、大型会议、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体育服务。
(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项目的培训、训练和竞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决算单位构成:1个,预算编码:211008,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215.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3.6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73.30万元,下降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78.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5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372.0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6.88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2024年比赛馆及附属馆暂停开放,事业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1.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34.19%,主要原因是银行基本户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43.6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42万元,下降48.0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无大型比赛,无场馆大型修缮支出,且因场馆暂停开放,事业收入减少,需要用累计结余弥补。
8.上年结转和结余798.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2.27万元,下降21.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场馆暂停开放,事业收入减少,需使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弥补。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215.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9.5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19.55万元,下降38.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68.12万元:主要用于场馆日常运行维护和人员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60.36万元,下降31.43%,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场馆维修,且因场馆暂停开放后,场地设施设备维护和升级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9.9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14万元,下降11.90%,主要原因是无死亡抚恤金支出,本年度未安排离退休干部体检。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74.9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41万元,下降14.2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8%;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8%;
3.卫生健康支出(类)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卫生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5.结余分配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545.8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6.45万元,下降27.44%,主要原因是场馆暂停开放,事业收入减少,需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弥补,故造成本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82.81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53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馆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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