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自治区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内设机构情况
1.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体育经济处、人事教育处、重大赛事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10个处室。
2.派驻机构: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二)直属单位情况
我局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15个:自治区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自治区体育局青秀山训练基地、广西航空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广西田径运动发展中心、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广西球类运动发展中心、广西举重运动发展中心、广西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广西体育科学研究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3个:广西体育运动学校、广西体育馆、广西体育场。
第二部分:自治区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91,438.87万元,总支出91,438.8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33,632.61万元,减少26.8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控制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要求逐年消化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向补助市县项目倾斜。可安排支出资金减少。总支出较上年减少26.8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控制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要求逐年消化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向补助市县项目倾斜,可安排支出资金减少。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91,438.87万元,较上年减少33,632.61万元,减少26.8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控制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要求逐年消化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向补助市县项目倾斜。可安排支出资金减少。部门收入主要包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56.03万元,同比减少1,997.29万元,下降6.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747.57万元,同比减少10,423.91万元,下降21.64%。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万元,同比去年持平。
(四)单位资金收入5,559.24万元,同比减少1,487.62万元,下降21.11%。
(五)上年结转结余18,826.03万元,同比减少19,723.79万元,下降51.16%。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91,438.8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4,69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01%,同比增加812.49万元,增长3.4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待遇有所提高。项目支出预算66,74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99%,同比减少34,445.10万元,下降34.04%。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控制数减少;二是按照财政要求逐年消化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减少;三是政府性基金向补助市县项目倾斜,可安排支出资金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37,747.57万元,减少10,423.91万元,下降2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向补助市县项目倾斜,可安排支出资金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8.78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61.47万元,增长16.2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58.60万元,比上年增加9.92万元,增长2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队外训外赛计划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90.60万元,比上年增加52.16万元,增长135.69%,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52.16万元,比上年增加52.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计划新购置公务车2辆,原公务车使用年限已超过15年,车辆发动机老化,故障频发,无法满足日常的出车需求,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填报2025年度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的通知》,符合新购车辆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38.44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9.58万元,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增长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支出情况,结合2025年工作安排情况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需求,未超批复控制数。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9.21万元,较上年增加2.78万元,增长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定额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0,653.07万元,同比减少49.48万元,下降0.46%。其中:货物类采购3,784.38万元、工程类采购700.08万元、服务类采购6,168.61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购置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16辆,比2023年增加2辆,其中局机关5辆,直属单位11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215个,预算资金66,744.3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8个,预算资金36,413.43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重大体育赛事专项经费 |
5770 |
通过圆满完成2025年环广西男子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女子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2025年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等,充分向东盟国家宣传和展示广西优秀文化形象,带动经贸、旅游业共同发展,促进东盟各国间友好合作交流。 |
优秀运动队训练经费 |
2354.48 |
通过保障广西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运动员的膳食营养,增强运动员体质,保障学校各业务部门训练、教学及后勤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 |
优秀运动队训练经费 |
657.34 |
通过保障广西重竞技运动发展中心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和空手道等5个大项6个分项7个小项130多名运动员和教练员日常生活、训练、比赛所需伙食、营养、器材、耗材、差旅等各方面的后勤工作,力争在2025年的第十五届全运会完成2—3枚金牌任务。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体育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内容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