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负责驻地范围内训练场馆、体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承担驻地集训运动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本级的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内设办公室、场地科、后勤科、膳食科共4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310.07万元,总支出1310.0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26.93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2025年赛事活动及接待运动队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食堂食材采购、设施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1310.07万元,较上年增长526.93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2025年赛事活动及接待运动队增加。单位收入主要包括:驻训运动队伙食费、住宿费及综合服务保障费,单位场馆对外开放收取的场地费。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1310.07万元,较上年增长526.93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食堂食材采购、设施设备采购及维修项目等支出增加。单位支出主要包括:食堂食材采购支出,食堂、运动员公寓楼、场馆的设施设备购买及维修,物业管理费用支出及维持单位运转的其他日常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230.18万元,较上年增长230.1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赛事经费及维修项目支出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5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86%,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3.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3.2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22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
七、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5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42.03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0.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其中:办公费5.28万元、邮电0.5万元、差旅5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0.6万元、福利费1.63万元、日常维修费4万元、水电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440.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1.8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398.4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武鸣基地共有车辆1辆,较上年减少0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1个,预算资金806.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武鸣基地食堂运行专项 |
374.98 |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食材采购,保障运动员伙食健康、安全,改善运动员用餐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
体育场地设施运行维护经费 |
199.86 |
提高基地服务管理质量,保障基地业务工作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单位体育资源为广大体育爱好者和训练运动员提供服务。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武鸣体育训练基地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内容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