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自治区级体育协会、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骨干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年度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10月至12月在南宁市、桂林市举办2023年广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三、协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2023年11月9日至15日(9日报到,15日离会)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举办。
(二)第二期:2023年11月19日至25日(19日报到,25日离会)在广西师范大学举办。
(三)第三期:2023年12月10日至16日(10日报到,16日离会)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举办。
五、培训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人员。
六、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培训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年版)》和2012年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等级培训教材。
(二)理论考试(60分为合格)。
七、报名条件和名额
(一)报名条件
1.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员。
2.申报人员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不满4年的学员,可通过特许条件进行申报(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优秀运动员指省队运动员、国家运动健将、全国正式比赛个人前8名,省级前3名)。
(二)培训名额
全年计划培训240人,每期培训80人。
(三)报名时间
1.第一期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2.第二期和第三期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3.请各单位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并在报到时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给现场签到工作人员。
(四)报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第一期:靳 丹,13558118807;邮箱:1402896776@qq.com;
第一期:曾剑波,17677169959;邮箱:583694187@qq.com;
第三期:余文军,13877157589;邮箱:1059153158@qq.com。
(五)报名材料
1.《2023年广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详见附件1),将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2.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电子版。
组委会将对参训学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全或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培训资格,且不再补充。
八、报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第一期
报到时间:2023年11月9日15:00—18:00
报到地点:宜尚plus酒店(南宁市兴宁区中华路17号),前台联系电话:0771—5322888。
2.第二期
报到时间:2023年11月19日15:00—18:00
报到地点:桂林新城同携主题酒店(桂林雁山区雁中路16号雁山新城1栋),前台联系电话:0773—3638777。
3.第三期
报到时间:2023年12月10日15:00—18:00
报到地点:维也纳酒店南宁相思湖大学城广艺店(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5号星艺荟广场2号楼),前台联系电话:0771—8039666。
(二)报到安排
学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凡身份信息与报名表不相符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参加培训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要求信息填写准确、完备、工整(可打印),粘贴照片,本人签字并加盖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公章。
2.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需满足年限要求,且与电子版一致),同时携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
3. 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贴照片处),要求照片清晰、像面无污染,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4.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及本人签字的《2023年广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自愿参加责任书》(详见附件4)。
九、培训经费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训人员食宿费统一由组委会负责,交通费、人身意外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自理。
十、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申报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必须加盖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公章。
(二)培训学员必须完成全部培训和考核内容。
(三)为更好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作用,申报人员年龄一般控制在65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训学员需自行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
(五)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按照要求完成《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实践考核》(详见附件3),要完成5次以上教学实践,并提供照片证明才能申请批证。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将审批命名2023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颁发国家级证书。
(六)每期培训学员报满后,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分别安排至其余培训班参训。
(七)学员脱产参加培训,实行全住宿封闭式管理。要提前准备好运动服、运动鞋、洗漱用品等个人物品,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外出、归家或会客。培训期间,要遵守课堂秩序,服从管理,配合做好登记、考勤、考试等工作。
(八)学员经考勤、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证书。报名参加国家级培训无故不到或严重缺课者,记为考勤不合格,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家级培训。
(九)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颁发国家级证书: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照片等资料不全者。
2.请假累计2次(1天)或者无故不到课1次以上者。
3.理论考试或技能考核不合格者。
4.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者。
5.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珍献,0771—482238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广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报名表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3.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实践考核表
4.2023年广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自愿参加责任书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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