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体竞〔2017〕16号)要求,经审核,现授予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处罚等工作职能,授权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止。
请各单位加强对裁判员认证工作的支持,请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裁判员认证工作总结、认证人员名单等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进行备案。在裁判员认证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自治区体育局将收回授权并严肃追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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