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体竞〔2017〕16号),为规范我区武术项目裁判员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武术项目有序发展,经研究,现授予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授权时间从2025年5月6日至2028年5月5日止。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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