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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授权广西游泳协会开展游泳、跳水、水球等3个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通知

2025-08-11 17: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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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广西游泳协会:

为规范我区游泳、跳水、水球等3个项目裁判员管理工作,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桂体竞〔2017〕16号)要求,经审核,现就授予广西游泳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泳、跳水、水球等3个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范围

授权广西游泳协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泳、跳水、水球等3个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授权期限

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28年8月7日止,有效期三年。

三、工作要求

(一)广西游泳协会要自觉接受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及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广西游泳协会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游泳、跳水、水球等3个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广西游泳协会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总结、认证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备案。

(二)在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自治区体育局将依法依规收回授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771—4805832,电子邮箱:jjtyc@tyj.gxzf.gov.cn;广西水上运动发展中心联系人:谭俊,联系电话:0771—4825016,电子邮箱:gxsszx@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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