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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2012-02-28 09:13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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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改革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我区体育事业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改革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广西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实现重振广西体育雄风的战略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五年攻坚总体方案(2011-2015)》以及“九个新”的工作要求,努力实现把广西建设成为西部体育强区、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区域性国际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工作目标。现就全面深化广西体育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对包括体育行政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正确审视和解决我区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广西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历史进程,更好地发挥体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我区必须根据国家层面的总体部署和本区的实际情况深化体育改革。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各项体育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体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第十一届全运会、第十六届亚运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全民健身事业红红火火,通过“两项工程”及广西体育节、万村农民篮球赛、民族体育赛事等,使得全民健身事业持续推进;对外体育交流日趋活跃;体育总体竞争力位居西部省份前列,在全国体育事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与影响。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我们能提供的体育资源的相对不足,是我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在群众体育领域内,全民健身体系仍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不足;竞技体育总体实力不强,与体育强省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体育科研相对滞后,管理人才、拔尖体育人才与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体育产业处于发展阶段,总体规模小,市场配置体育资源作用不强,缺乏系统全面的体育产业制度与政策;区域体育合作规模小,体育对外交流局面亟待扩大。
因此我区应深化体育改革,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政策措施,加以解决,以促进广西体育事业的发展,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实现体育事业新跨越,为体育强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二、体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五年攻坚总体方案(2011-2015)》以及“九个新”的工作要求,立足广西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体育事业协调发展问题,扩大体育对外开放,加强体育区域合作,努力实现广西体育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体育需求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原则;
——坚持以体育体制创新为动力,增强体育发展活力,提高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
——坚持体育改革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人才强体的原则。
三、体育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5年,我区应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和我区实际情况的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管理有序、运转协调的体育体制;实现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均等化的公共体育服务的根本转变;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拓宽全民健身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竞技体育体系,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增强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力争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更新培养体育人才教育的思想和观念,不断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体育法规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快实现体育科研“科、医、训”一体化进程;扩大体育对外交流新局面,加强区域体育合作。努力实现把广西建设成为西部体育强区、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区域性国际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的奋斗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深化体育改革,建立健全由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的体育管理体制;继续调整优化管理组织结构,整合资源,改进管理方式,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2)转变体育行政部门职能。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将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宏观调控上来。逐步理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之间、体育行政部门与项目管理中心及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科学地界定不同部门在我区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职能。要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的宏观管理职能,使政府从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要建立灵活多样的调控机制,切实发挥政府对体育事业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作用。完善政府体育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政府对公共体育服务经费的投入和评价机制,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范围。
3)积极培育体育社团组织和基层社区体育组织。进一步探索在新形势下更好发挥体育社团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体育社团和基层社区体育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以体育总会为核心,以各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各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社会团体组织管理体系。要积极培育基层社区体育组织的建设,发挥基层体育在促进基层社区建设的发展中的作用。
4)加快体育法制建设,加强体育执法监督。加快在深化体育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领域的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纠纷处理、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竞赛秩序等领域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体育行政部门的执法地位和执法权限,推行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联合执法。完善体育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检查监督、行政处罚等各项职能,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体育行政诉讼制度。
2.构建均等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创新体育公共服务管理机制。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重点,以特色工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公共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城乡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及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资金支持,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扩大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空间,组织实施边境全民健身工程,完善边境地区公共体育设施。
2)优化群众体育功能布局,形成我区群众体育发展的新局面。依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群众体育发展的基本资源,在此基础上,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支持、整体统一的我区群众体育发展新格局。
3)深入开展具有我区特色的群众体育节事活动。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围绕“全民健身日”,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做好广西体育节、万村农民篮球赛、城乡万人气排球赛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精品”赛事;有效开展青少年、农民、职工、妇女、老年人等健身活动;积极号召乡镇、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4)加快覆盖我区城乡基本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快覆盖我区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是我区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形成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核心,以体育绿地、户外营地、健身步道为补充的“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实施“两项工程”。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改善广西红水河流域地区和边境地区市、县、乡、村四级和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公共体育设施;加强业余体校和加快大专院校体育场馆建设,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进一步促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5)健全城乡基层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到2015年,力争全部县(区)建有体育总会,80%以上的城市街道和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40%以上的街道和2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依托学校或公共体育设施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50%以上的市、县(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全民健身设施;居委会、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基层体育组织自主开展经常性和制度化的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建立城乡基层的,分行业、项目和人群的体育社会团体,全力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实体化。
6)加强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工作。建立“一核五圈五中心”的民族传统体育保护格局,编制并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规划(2011-2015年)》,研究民族体育文化保护政策,进行保护试点推广。打造一批民族体育品牌赛事与节庆,申报一批国家级民族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出版一批民族体育著作与音像作品,建立一支完备的民族体育保护队伍,评选与命名一批民族体育特色之乡、示范学校、传承馆(人)。构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体系。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方式,建立自治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保护工作机制,构建以广西民族大学为龙头,校际保护传承联盟工作机制。在我区创建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
3.构建多元化的竞技体育体系
1)调整项目布局,完善项目设置,实施竞技体育“金牌工程”。坚持“发挥优势、调整布局、完善设置、优化结构”原则,继续坚持竞技体育“灵、小、短、水”优势发展战略,巩固优势项目、加强潜优势项目,提升弱势项目,适当拓展新兴项目,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2)创新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和调整现行运动项目的管理体制,对运动项目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基本建成训练竞赛一体化,优秀运动队与后备人才培养一条龙的体育人才成长的机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项目运行机制;完善运动员学籍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管理办法,从择优、奖励和约束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
3)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建设工程。坚持以人才强体为宗旨、以人才战略为导向,培养一支“复合型”的竞技体育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和体育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高素质教练员队伍,加快“经验型”向“知识型”教练员过渡进程,实施“强将”工程;建立一支能及时掌握运动项目规则最新标准和变化,有能力承担大型综合运动会的高水平裁判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实施“好苗子工程”,培养一批在国内和国际比赛中能经常名列前茅的运动员;积极探索建设“教体结合”新模式。
4)完善运动竞赛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区的竞赛制度,完善全区运动会申报制度和参赛办法、奖励计分办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区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竞赛招标制度和年度比赛赛制,加强比赛管理,树立全区性的竞赛品牌;推动竞赛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开办体育赛事,提高竞赛社会化进程。
5)完善竞技体育配套政策。努力提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基地和项目中心工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科研医务人员的待遇,调整完善全运会成绩奖金的分配办法;根据运动项目训练规律和运动员成材特点,积极探索运动员四年一周期的成材率考核,完善教练员四年一周期的聘用上岗制度,推动教练员绩效考核和上岗执教资格认证制度建设;根据各市年度锦标赛成绩、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情况、是否被评为国家或自治区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等指标,改革和完善青少年锦标赛公费名额的分配办法。
6)加强体育信息建设。尽快建立我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数据资料库,加强和推广计算机和影像技术在训练中的运用;加强体育科技情报交流,进一步发挥《体育科技》和“体育资料室”的作用,为体育科学决策和教练员科学训练提供帮助。
4.构建规范化的体育产业运作体系
1)创新体育产业发展机制。建立政府扶持、协会监督、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开发和推广模式;调整产业结构效益,实现体育产业多元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广西体育场馆建设,改革公共体育场馆现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多元化经营;筹建中国-东盟体育媒体合作网络,建立中国东盟体育媒体合作交流的常设机构和服务平台;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彩票的宣传和销售,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体育产业。
2)优化广西体育产业布局。努力构建广西体育产业“一轴两带”的战略格局。“十二五”期间,充分利用广西体育资源优势,着力实施“一轴两带”体育产业发展布局,构建以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北钦防沿海城市(北海、钦州、防城港)为主轴,以桂东、桂西为两带(桂东包括梧州、贵港、玉林、贺州四市,桂西包括百色、河池、崇左三市)的我区体育产业发展大格局,重点培育广西体育产业城,柳州水上运动娱乐中心,桂林体育旅游,北海、钦州、防城港滨海体育休闲和冬训基地,梧州、贵港、玉林、贺州体育用品制造,百色山地体育运动,河池、来宾民族体育、休闲养生,崇左中国-东盟快乐缘体育主题园等一批重点项目。
3)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一是加强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及重大产业项目开发。我区应加强建设及开发全区各地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及重大体育产业项目的开发,争取在国家体育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创建1-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在全区树立体育产业发展的标杆。
大力推进广西体育产业城、北海北部湾体育中心、钦州市体育中心、贵港市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工程如:南宁李宁体育园、南宁华蓝弈苑、柳州水上运动娱乐中心、桂林智力运动园、平果体育产业园、崇左中国-东盟快乐缘体育主题园和大新明仕田园体育休闲基地等。
二是大力实施体育竞赛表演和俱乐部的品牌建设。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和运动单项协会的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落户广西,办好滑水明星对抗赛、水上摩托世界锦标赛、F1摩托艇世界锦标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体育赛事。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培育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南宁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和百色国际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赛事。
打造职业体育品牌俱乐部。扶持华蓝围棋俱乐部、柳州水上摩托艇俱乐部等一批职业俱乐部建设,鼓励大型企业办高尔夫、足球、篮球等项目的职业俱乐部,鼓励地方政府、企业、高校与自治区体育局合办优秀运动队。
三是发展体育旅游休闲产业。努力挖掘、整理、传承和开发利用我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资源。立足资源,面向市场,联合旅游、文化等产业,分期分批对我区特有的竞技、游戏、舞蹈、表演、节会、养生等六大类民族体育资源进行市场开发,打造我区体育产业的特色产品和特色品牌。
利用我区得天独厚的“山”、“河”、“海”以及亚热带气候资源条件,发展体育休闲旅游项目,组织开展户外山地运动、探险体验、赛艇、海钓等经营活动,创建一批获国家认可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四是培育体育传媒产业发展。发挥我区的区位优势,筹建中国-东盟体育媒体合作网络,建立中国-东盟体育媒体合作交流的常设机构和服务平台。积极拓宽传播渠道,整合跨媒体的体育传播;发展以弘扬体育文化为主题的整合销售,以拓宽体育传媒的产业空间。鼓励有实力的传媒机构介入体育咨询服务、体育公关服务、体育经纪服务等市场,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体育传媒品牌,开发一批有特色的体育专栏、体育频道、体育作品、体育互动项目,提升休闲体育的国际化、娱乐性、社会化内涵。
建立多元化的体育媒体经营模式,建立多元投资的体育传媒集团,并且以合资、合作、资源共享、战略合作伙伴、项目委托、版权代理等方式,开展与东盟国家的体育媒体合作。要加强体育资讯方面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宣传体育彩票方面的作用,全方位指导彩民投注、增强体育彩票娱乐性。
五是做大体育彩票产业。将扩大体育彩票的销售、提高产业效益作为体育彩票产业的核心环节,在2011-2015年五年内实现全区体育彩票销量和网点规模平均年递增20%以上。
4)确定体育产业优先发展项目。我区体育产业发展应当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及优先发展项目。体育旅游、滨海体育、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养生等应成为我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以此为基础衍生的体育产业项目应当成为我区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
5)加大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投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在体育产业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上市融资等方面给予政府优惠;积极制定体育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颁布行业指导目录,实施“一业一策”政策;建立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
6)建立体育产业联动机制。打造体育产业链,联动相关产业,在纵向结构上要形成前端研发、中端拓展、后端衍生、资源反复开发的产业链结构;在横向结构上形成与相关产业的有效联动,形成联动意识,实现形成产业效益的最大化。
5.加强体育科研制度建设
1)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拨款制度,重点保证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经费;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研究项目实行合同制;有开发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以贷款方式支持。
2)鼓励公益型体育科研机构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和参与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横向联合;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支持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积极从事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3)加强体育科研与训练的结合。加强科研、医务和训练的结合,进一步完善科研跟队制度,体育科研的人员、经费、课题都应体现为一线运动队服务的原则。
4)加强体育科研软硬件设施建设。改善科研设施和条件,增加必要的运动生物化学监控、检测和运动恢复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相应的电教器材,并提高现有科研设施利用率。
5)加强科学选材工作,完善科学选材制度。成立科学选材领导小组,负责对进入优秀运动队队员的审批;负责指导各级体校的业余训练科研选材工作和培训工作,制定切合实情的科学选材标准和实施方案。
6.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1)根据广西体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确立我区在西部地区的人才竞争优势,形成与西部地区领先位置相适应人才队伍框架,培养造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体育人才队伍。主要体现在: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升。同时,重点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政管理人才、高水平的体育教练人才、高层次的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进其它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等,并配套相应政策。
2)完善人才培养的“三级训练网”。 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工作,重点推进实施竞技体育“金牌工程”,理顺区优秀运动队、区体校和业余体校之间、项目和项目关系,搞好各级训练梯队的年龄衔接、年龄与项目衔接工作。实施运动员“好苗子”工程和教练员“强将”工程。另外,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培养体育人才。
3)实行不同层次的“体教结合”。实施开放式的“办学模式”,采取“上挂下延、横向嫁接”模式;强化体育院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功能,主动承担起培养高水平运动员任务;体育部门要加强同教育部门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局面,形成多渠道办高水平运动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新格局。
4)实施金牌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我区竞技体育“灵、小、短、水”的战略发展,充分利用广西各地资源,按照竞技体育“金牌工程”,实施金牌运动员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并按照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目标、任务、措施等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5)促进体育人才合理流动。加大教育培训和交流力度,全面提高体育人才综合素质。要推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构建干部交流制度、建立运动员的交流培养制度,明确交流政策,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共同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体育人才的运行和激励机制,促进体育人才合理流动。
7.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领导小组,加快实施《中国(广西)-东盟体育交流合作总体规划(2011-2015年)》,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办法,并逐渐形成定期的工作会议制度,设立“中国(广西)-东盟体育交流合作重点项目目录”推介机制;建立中国(广西)-东盟体育交流合作秘书处,强化政策支持,拓宽筹资渠道,争取优惠政策,通过社会筹资等渠道弥补资金不足;确立中国(广西)-东盟体育交流合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制度;建立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数据库,建立规范化的中期评估、动态监测机制。
2)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展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空间,形成以广西首府南宁为核心区域,构建一个集建筑、文化、体育、旅游、餐饮、娱乐、商业于一体的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中心;促使中国-东盟体育交流合作项目和内容及形式多样化,整合体育文化资源,丰富体育交流合作品牌内涵和形式;通过实施《中国(广西)-东盟体育交流合作总体规划(2011-2015年)》,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四、体育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成立深化体育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全区组织实施深化体育改革工作。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广西体育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摆上今后五年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改革责任。各市县体育局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地区体育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效推进,确保改革有效实施。
(二)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
各市县体育局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方向和框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实化体育改革措施,并做好相关制度、政策的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重点抓好构建均等化的全面健身体系、多元化竞技体育体系和规范化的体育产业运作体系。
(三)完善体育法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广西的地方性体育法规管理体育工作,坚持把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坚决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增加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体育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依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维护。
(五)制定配套政策
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保障改革的有效实施。尽快制定加大体育经费投入政策、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事业政策、体育发展激励政策、体育产业税费优惠政策等一系列加快广西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六)培养引进各类体育人才
全面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制定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的科学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体育人才选拔、评价、激励和竞争机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才管理模式;敢于突破资历、地域和薪酬等限制,破格提拔和大胆吸纳各方有真才实学、能开拓创新的优秀拔尖人才;加速培养和引进优秀教练员、科研人员和体育经营管理等紧缺人才,研究制定吸引国际、国内人才和人才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主题词:印发 体育 改革意见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8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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