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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9日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体函〔2022〕43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自治区体育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6-24 17: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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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可论、谭江永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毛南族整族脱贫的批示精神支持环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体育局等单位办理。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联合重大赛事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等相关处室对提案中关于“支持环江打造国际漂流赛事基地,提高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这一世界级名片的影响力。”的建议进行反复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积极申办国际性、全国性的漂流和皮划艇项目以及全区性龙舟赛事、民族马拉松、徒步越野等体育赛事。自治区体育局将适当安排其它项目的重大体育赛事到环江举办,力争在环江县建立全区性赛事基地。

    二、

深化与国际奥委会、残奥委会、各大国际体育协会、国际体育赛事版权方等国际体育组织机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优质国际体育赛事落户环江。

    三、

建议在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时,特别是申办国际性大型体育赛事,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具体特点和自身优势,选择与城市发展定位、产业选择、资源状况和文化特色等相匹配的体育赛事。

    四、

在申报和举办过程中,自治区体育系统将给予一定政策和技术指导。

    五、

根据环江县人民政府的需求,委派专家到漂流赛道进行实地评估,判断其水流量、水速、水落差、回旋激流是否达到国际赛事标准。

    六、赛后按照《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赛事等级等相关条件,对在广西区内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体育赛事,采取先办后补方式给予资金补助,最高单次不超过180万元。

    七、

建议环江县通过举(承)办各类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全国各地以及世界各国的交流往来,提高环江县的国际化水平和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重大项目等落户环江县。以体育赛事为带动,推进“赛事+”模式,将举办赛事与文化旅游、节庆、招商引资、经贸投资等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赛事对餐饮、住宿、旅游、会展、商贸、交通、娱乐、建筑等行业的拉动作用,延伸赛事产业链条、发展赛事产业经济、提升赛事品牌价值、综合效应及影响力,形成重大赛事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共赢发展,打造地方经济发展新动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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