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6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桂体函〔2022〕4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
梁丽萍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体育馆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体育馆建设问题
(一)地方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由各级政府投入,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自治区尚未安排该项专项经费预算。我局主要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指导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储备、规划设计、项目可研等前期准备及项目申报等工作。经对接来宾市人民政府了解,因市、县(区)两级财政十分困难,投入体育事业的经费十分有限,来宾市各县(市、区)大型室内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和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二)2016—2021年,我局通过为民办实事、农民健身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金秀县桐木镇共计985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包括全民健身中心、县级体校、社区村屯运动场、村屯篮球场、健身路径等在内共计13个项目,帮助桐木镇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当地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建议金秀县人民政府、金秀县文化体育局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加快推进桐木镇体育馆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予以配合。
(三)经了解,金秀瑶族自治县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中把体育场及田径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足球场、体育综合体、健身步道及骑行车道、基层体校、体育产业及民族特色体育设施等作为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表》中又重点规划了金秀镇、桐木镇、头排镇体育场(馆)项目。目前,桐木镇体育场(馆)项目建设用地尚未落实,项目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建议桐木镇体育馆工程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加强和促进地方体育产业发展;二是积极向当地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涉及需要争取自治区支持的部分,建议项目单位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范围;三是建议加强体彩公益金统筹力度,对符合体彩公益金支持范围的全民健身工程等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根据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依据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我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来宾市人民政府也将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及该县政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并将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申报项目建设资金。
专此答复。我们将继续以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提高体育工作质量,以办理实效助力改革发展,交出满意答卷。再次感谢你们对体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6月14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蒙漓波,0771—48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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