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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9日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体函〔2022〕49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自治区体育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46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6-30 15:5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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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滨海体育休闲运动打造“体育+产业,提升城市影响力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广西海洋休闲运动产业的关心和关注。近年来,我局坚持向海图强、向海而兴,着力做好海洋运动产业发展的文章。充分利用广西北部湾独特的海洋资源和生态资源,开发帆船、帆板、潜水、海钓等滨海体育运动项目,推动建设游艇帆船公共码头、沙滩体育运动设施;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亚洲风筝板锦标赛、中国—东盟海钓大赛等高规格国际赛事;支持建设国家南方水上运动训练基地、北海足球冬训基地、防城港足球冬训基地等一批训练基地,打造防城港环海休闲体育运动线路、涠洲岛南湾海上运动基地等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联合防城港市推动建设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梳理北部湾经济区海洋体育产业重点项目纳入体育产业及大健康运动产业重大项目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在招商引资活动中重点推介海洋体育项目,加快构建“体育+”海洋运动产业生态圈,广西海洋休闲运动产业发展初见成效。

“十四五”时期,广西海洋休闲运动产业将迎来多重战略机遇叠加的黄金发展期,我局将牢牢把握当前的政策窗口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把海洋运动产业作为发展体育经济的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和优先保障。防城港有丰富的沿海岛屿、沙滩等旅游资源,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首批中国帆船发展联盟城市,是广西体育旅游示范试点市之一,在《防城港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系统规划了滨海体育休闲运动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防城港依托“海、边、山”优势,加快推进中国·防城港体育小镇项目等一批“体育+”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中国—东盟品牌系列赛事,打造滨海水上运动品牌,建设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具有发展海洋休闲运动产业的活力和动力。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部门职责,综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的会办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自治区层面关于促进滨海城市发展滨海体育休闲运动的顶层设计

近年,自治区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我区海洋体育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发展壮大海洋文化旅游,构建沿海特色旅游产品体系,打造北部湾生态旅游海岸;建设一批广西与东盟国家和地区沿海旅游环线、沿海休闲度假康养基地等措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在发展文旅产业方面支持统筹创新江海、山海、边海旅游线路,培育北部湾休闲度假游、海上丝路邮轮游等特色精品旅游线路。

2022年,北钦防一体化指挥部印发《北钦防一体化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联合发展海洋运动产业,筹办“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体育赛事,力争建立亚太海洋运动中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把海洋运动旅游产业作为培育滨海特色优势产业的方向之一,着重提升广西北部湾海洋运动基础设施水平,提出积极承办沙滩排球世界巡回赛等高规格国际赛事,打造北部湾海洋运动品牌赛事;提出加快发展体育训练,培育和引进一批体育培训机构、俱乐部;提出发挥北海市、防城港市作为广西体育旅游示范试点市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景区、体育旅游公园。同时支持防城港市建设国家边境体育旅游创新示范区,将中国·防城港体育小镇、上思县十万大山汽车露营地、东兴昊兴房车露营地、广西东兴边境体育公园一期项目等体育旅游项目纳入重点项目表。我局将结合体育部门职能,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海洋强区、发展海洋休闲运动及体育旅游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和指导防城港市实施“体育+”发展战略,依托江山半岛、西湾、京族三岛等海湾、海滩、海岛、海洋资源及十万大山等山地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滨海运动、山地运动,开发滨海、近海、远洋等海上体育旅游、山地户外运动及森林康养体育,规划在沿海一带建设游艇俱乐部、水上运动中心、水上体育训练中心等一批水上运动休闲场地设施,丰富海洋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积极举办海洋运动重大赛事活动,培育壮大一批海洋运动体育企业、俱乐部、水上运动组织等,充分发挥体育助推向海经济发展的独特作用。

二、加强对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等重大大健康运动产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支持力度

(一)积极谋划推动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项目建设。作为国家体育总局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体育强区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我局积极联系对接企业投资产业园项目建设,我局带队赴京开展工作会商,邀请怡海集团到防城港市考察调研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召开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项目座谈会,召集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怡海集团、华能广西公司、中德重工起重公司等领导规划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开展产业园招商引资,围绕“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深化行业协会合作,多形式开展招商,多渠道组织参加招商活动,在厦门举办的第21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体育产业投融资展、“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上海推介会)等招商引资活动中重点推介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力争吸引一批企业到防城港市考察投资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

(二)协调做好项目用林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我局与防城港市多次召开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项目协调推进会,2021年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经济区开展了总体规划设计并预留了体育产业用地。接到代表建议后,我局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海洋局就项目用林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分别研究。

1.关于项目用林要素保障方面: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林地定额现行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用林需求。当前广西林地定额缺口巨大,自治区林业局正积极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追加林地定额及使用国家备用定额以缓解广西林地定额不足问题。自治区林业局将积极主动对接了解项目用林情况,指导防城港市林业主管部门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将林地定额合理地用于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完善的相关项目,确保项目实实在在落地。

2.关于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方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从四个方面做好用地保障:一是积极指导防城港市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规划包括滨海体育休闲运动综合服务设施、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设施等在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强化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推动滨海体育休闲运动发展。二是印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创新出台过渡期规划保障政策,允许各市县预支空间规模划定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防城港及下辖市县共预支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04公顷,有效解决了大健康运动体育产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合规性问题。三是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统筹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争取将中国—东盟健康运动产业园等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统筹推进(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由自治区直接配置用地指标)。四是用好用活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举措,对除房地产、商服用地以外的产业项目,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大幅降低项目用地成本,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建设;利用好点状供地等政策红利,加大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力度等,保障大健康和文旅产业用地供地。

3.关于项目用海要素保障方面:自治区海洋局依法依规按现行规划和政策为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根据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规定了“严控新增项目,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按照目前的政策,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用海需要新增围填海的,需列入国家战略项目范畴,用海需上报国务院审批。非填海的用海审批权限仍可按照原来的权限进行审批。建议节约集约用海,尽量避免新增填海,尽可能采取透水构筑物等不改变海洋自然属性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在自治区层面解决用海问题。自治区海洋局将根据滨海体育休闲运动项目申报用海情况,加强对事项所在市海洋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推进项目用海前期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衔接及相互配合,依职责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对于确实需要使用海域且审批权在自然资源部的项目,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有关业务司及南海局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三、支持和指导防城港市举(承)办重大体育赛事

我局大力实施体育赛事提质增效行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全有序举办区内重大赛事活动,视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统一部署要求有序恢复举办重大国际赛事。支持防城港打造中国—东盟品牌特色赛事,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中国—东盟海钓大赛、海上龙舟赛、广西生态马拉松(防城港站)等滨海特色的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同时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司局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等部门申报争取,加强与知名体育公司等合作,积极引进和创办有影响力的重大体育赛事,在赛事申办、举办和选派运动员过程中,我局将给予一定政策和技术指导。赛后按照《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赛事等级等相关条件,对在广西区内举办的国际级、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体育赛事,采取先办后补方式给予资金补助,最高单次不超过180万元。

四、支持和指导防城港市积极申报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加强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

我局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指导防城港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规划设计、项目可研等前期准备,争取申报各类资金加强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2016—2021年,我局通过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给予防城港市共计3214万元用于支持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包括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社区村屯运动场、村屯篮球场、健身路径等在内共计58个项目,帮助防城港市完善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当地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我局建议防城港市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形式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有关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加强和促进地方体育产业发展;二是涉及需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资金,建议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资金支持。涉及需要争取自治区层面支持资金,建议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争取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及乡村振兴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等相关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三是建议加强体彩公益金统筹力度,对符合体彩公益金支持范围的全民健身工程等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四是建议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抓紧制定当地城乡体育设施规划和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并加大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体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6月2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弦、卢婷婷,0771—4806363、4835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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