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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2日
标  题: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体函〔2023〕79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3-07-31 11:2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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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代表: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扶持平果市足球产业发展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目前,我局已经起草了《广西足球重点发展城市实施方案》、《广西足球“十四五”提升行动计划》等政策性文件,现正处于征求足球厅际联席成员单位意见的阶段。文件出台后,对于指导我区足球发展,普及和提升足球运动,扶持我区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城市,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出台政策文件。印发了《广西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16号),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等政策文件,加快推进足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自治区体育局关心支持平果市体育事业发展,支持平果市发展足球产业。指导平果市成功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自治区体育局安排资金366万元支持平果市体育馆、体育场、网球中心、篮球训练馆等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统筹文体资金801.24万元,支持平果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般项目安排资金344万元,由平果市统筹使用于地方特色体育项目。

三、关于加大人才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关于“出台专项政策,允许平果市异地招生,扩大足球人才选材范围”的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城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域若干城区内招生。因此,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平果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足球人才应在本县域范围内招生。

(二)关于协调区内高校设立对口专业,解决运动员、教练员高校升学问题。目前,我区本科高校共开设体育教育专业点13个、运动训练专业点2个、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点15个、休闲体育专业点2个,可以满足我区足球运动员、教练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自治区支持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立专业并实施专业动态调整,目前全区共10所高校设立了体能训练、体育教育、体育艺术表演、体育运营与管理等17个专业点,共有在校生5600多人。支持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开展示范特色专业与实训基地建设、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资源库建设,通过提升学校软硬件水平提高体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关于广西参加全运会足球运动员、教练员编制的问题。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足球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结合我区竞技体育发展布局和足球项目发展实际,我区优秀运动队不设足球运动项目,主要以足球俱乐部、校园足球等青少年足球发展为主,在普及全民足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锦标赛、足球联赛、超级联赛等赛事体系,依靠社会化力量发展足球运动,因此,足球运动员、教练员不纳入机构编制保障范围。如果贵市足球运动队能代表广西参加全运会,会给予一定的备战和参赛经费保障,取得成绩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下一步,我局根据您的建议,将持续关注平果市足球产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平果市足球产业发展。

专此答复。我们将继续以人大代表作为努力方向,不断提高体育工作质量,以办理实效助力改革发展,交出满意答卷。再次感谢您对体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体育工作。



2023年7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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