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妇联 |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
标 题: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妇联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体办〔2022〕8号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
各市、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团委、妇联: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工作要求,切实强化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经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广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一)在全区有关中小学校举办形式多样化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讲活动。
(二)重点针对留守儿童较多、危险水域较多、交通较为闭塞的偏远山区和乡镇、村级学校。
(三)为学生普及防溺水知识、溺水风险警示等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一会”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
(四)让学生学会自救和呼救的方式方法,以备在突发情况下及时做出反应,正确地进行自救和呼救,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妇联
(二)承办单位: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游泳协会
各市、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团委、妇联、各相关中小学校。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4月-7月。
地点:全区各相关中小学校。
四、活动名称
2022年广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
五、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六、宣讲内容
(一)游泳安全知识。
(二)防溺水知识(包括“六不一会”)。
(三)自救与协助。
(四)心肺复苏知识与演练。
(五)互动。
七、活动职责和要求
(一)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1.自治区体育局负责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共同印发活动文件,全程指导整体活动开展,及时协调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自治区体育局指导广西游泳协会组建广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经资深游泳救生专家统一培训后,持《广西防溺水游泳安全活动宣讲证》上岗,使用统一课件开展授课。
3.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当地游(冬)泳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1.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协调本地中小学校参与活动,覆盖到溺水事件易发的乡镇、村级学校,有序组织讲师团进校开展宣讲活动。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学校组织学生有序参加活动,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安排,最好在电化教室进行小班教学,全校同时收看。条件不成熟的,可视学校情况灵活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每场宣讲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学校应对宣讲情况作出绩效评价。同时,坚持深入持久开展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积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
1.各市、县(市、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积极配合开展好防溺水宣讲活动,重点结合主题团、队日活动,组织团员、少先队员参与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传教育。
2.各中小学校少工委要将少先队员参与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讲活动纳入到“防溺水红领巾志愿者”章的争章活动中。
3.与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对接,结合当地实际需要,组织青年志愿者配合开展广西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
(四)各级妇联
1.配合承办单位组织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寒暑假期间进入村(社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进行宣讲活动。
2.把“溺水预防专题教育”融入“父母成长计划”“广西家风家教大巡讲”等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帮助广大家长提高预防儿童溺水意识。
3.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巾帼志愿服务范畴,协助村委、学校定期到村(社区)周边危险水域、水库、河塘、深潭、野塘、坑洼积水等存在安全隐患区域进行巡查。
(五)广西游泳协会
1.负责落实宣讲活动所需教具。
2.负责培训各地区所需宣讲人员,统一课件与讲稿。
3.组织宣讲人员及时开展防溺水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
4.组织承办地游(冬)泳社会组织积极与当地体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团委、妇联做好沟通联系。
5.做好影像收集和相关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辐射面,提升宣讲影响力。
八、活动经费
本次活动经费由广西游泳协会向社会及相关基金会广泛筹措,不收取宣讲学校任何费用。
九、活动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活动安全
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疫情期间,严格做好学校安全防控措施,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活动宣讲团须经测量体温、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方能入校。参加活动全体师生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影响,提高活动效果,积极推动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进校园公益宣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巩固成果
活动结束后,广西游泳协会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并报送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电子邮箱:gxstzx@tyj.gxzf.gov.cn。
十、其他
(一)本次宣讲活动由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自治区教育厅安稳处、共青团广西区委少年部、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广西游泳协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
1.广西游泳协会李鉴明,联系电话:13768119561。
2.广西游泳协会救生委员会张焱超,联系电话:15296544001。
3.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黄红平,联系电话:0771-4822383。
4.广西教育厅安稳处魏成,联系电话:0771-5815106。
5.共青团广西区委少年部郭振威,联系电话:0771-5882433。
6.自治区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罗丹瑜,联系电话:0771-5527126。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广西区委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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