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24日 |
标 题: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体发〔2021〕7号 |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9日 |
桂体发〔2021〕7号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桂体规〔2019〕1号)等精神,为加快推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经研究,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区开展2021年“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参照《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报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必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 申报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按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 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及办法附件相应申报表中“申报材料说明” “三、申报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的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将申报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申报表中涉及“上年度”情况的数据则填写2020年数据。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涉及年度情况的数据则填写2020年11月—2021年10月的数据,申报的赛事须为已经成功举办的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重大体育赛事。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自评,达到各项条件后,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的县(市、区)体育、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路线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县(市、区)体育、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上报市级体育或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各设区市体育或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汇总整理,择优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资料务必于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前,体育旅游精品赛事资料务必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前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各设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从当地体育旅游发展实际出发,认真研读《管理办法》,广泛发动、优中选优,加强指导帮助,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各级体育、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履行审核推荐等有关职责。申报评定、管理考核等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贯彻执行。申报材料如存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取消申报主体参评资格。
(三)多措并举,积极鼓励。各级体育、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精品路线、精品赛事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体育旅游产品体系,推动体育旅游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把我区建成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体育经济处联系人
黄添源,联系电话:0771-4835160,13307812122。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广西体育局机关办公楼202室。电子邮箱:gxtycy@126.com。
(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联系人
周文,联系电话:0771-5829285。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办公楼4楼402室,电子邮箱:qlwcyc@163.com。
附件:1.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2.广西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3.广西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体 育 局 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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