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打好体育翻身仗、重振广西体育雄风”的重大部署,大力实施体育赛事兴旺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级体育部门、社会力量举办更多高水平体育赛事,根据《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体发〔201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组织开展2017年第一次重大体育赛事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广西区内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和自治区级体育赛事,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申请先办后补和以奖代补。
(二)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拟在广西区内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和自治区级体育赛事(已获得相关批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可申请先补后办。
(三)已获得自治区体育局各类补助的赛事及自治区体育局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赛事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申报程序
(一)市级以下单位和体育社会组织、企业向市体育行政部门申报,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筛选后,以市体育行政部门名义向自治区体育局进行申报。
(二)自治区级体育协会向自治区社体中心申报,社体中心审核筛选后,以社体中心名义向自治区体育局进行申报。
(三)自治区体育局直属单位直接向自治区体育局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申报表》,并按照《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体发〔2017〕3号)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社体中心和各市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桂体发〔2017〕3号)认真审核材料,对未按管理办法规定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赛事申报纸质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赛事协调推进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
(四)今年其他需要补助的赛事,请在赛前2个月或赛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邓小梅
联系电话:0771-4835053,传真:0771-4971685
联系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7号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208室
邮政编码:530031
电子邮箱:gxtyzdb@163.com
2017年3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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