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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17-12-12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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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决定》的总体部署,鼓励和支持各级体育部门、社会力量举办更多国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体育赛事,为了进一步规范赛事补助资金申报和评审,自治区体育局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部分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从2011至2020年,用10年时间实现“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目标任务,这是体育系统“十二五”、“十三五”时期的最主要任务。自治区体育局大力实施体育赛事兴旺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级体育部门举办体育赛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补助的对象有哪些?

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注册登记的体育社会组织。

三、赛事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赛事补助标准分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自治区级重大体育赛事、由体育社会组织或体育企业自行举办2届以上(含2届)的体育优质赛事四大类,根据项目类别、赛事等级、规模、影响力、实际投入等进行补助。

(一)国际重大体育赛事补助标准:每次不超过100万,不超过120万元,不超过140万元,不超过160万元等四个级别。若赛事连续举办3及以上的,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补助标准:每次不超过80万元,不超过120万元等两个级别。若赛事连续举办3及以上的,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三)自治区级重大体育赛事补助标准:每次不超过60万元,不超过8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等三个级别。若赛事连续举办3届及以上的,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由体育社会组织或体育企业自行举办2届以上(含2届)的体育优质赛事补助标准:每次不超过60万元。若连续举办3届及以上,每次补助不超过80万元。

四、赛事补助的申请程序什么?

赛事补助申请分两种方式,一是先,二是先

申请程序:发布申报通知报送补助申请资料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补助下达资金

五、赛事补助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赛事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当年或下年办赛场地的建设或租用、比赛器材的购置或租用、裁判费用支出、安保费用、宣传费用、医疗保障费用等,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赛事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1-48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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