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自治区体育局印发了《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精神,积极发挥体育在建设“健康中国”和“健康广西”的重要作用,建成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大幅提升科学健身素养和体育技能水平,普及体育生活化方式,起草制定
《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方案》。
二、《方案》出台目的
推动全区到2030年建成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科学健身素养和体育技能水平大幅提升,体育生活化方式普及,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17%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及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行政村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建成完善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15项专项行动中涉及到体育部门6项行动(牵头负责的1项,配合实施的5项),结合体育部门的职能和广西的实际进行全面细化,提出每项行动的具体行动和任务及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办法和5项考核指标。
(一)总体要求
《方案》全面提出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和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出落实这6项行动的18项具体行动,特别是牵头负责的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的4项具体行动再细化列出14项子活动。
(二)主要指标
《方案》分别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建成完善的城乡“15分钟健身圈”的5项目标值。
(三)主要任务
围绕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和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各项行动。实现培养个人和家庭科学健身意识和习惯,努力学习科学的健身方法和手段,踊跃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政府和社会努力打造群众身边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目的。
(四)任务分工
《方案》中的6项行动中,自治区体育局均为牵头单位。其中自治区体育局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其余需要配合的5项行动,自治区体育局为第二牵头单位,主动担当和作为,共同完成6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五)组织实施
自治区体育局成立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组成人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组成。主要职责为统筹推进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负责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6个专项行动小组,分别推进完成各项行动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评价
参照自治区《健康广西行动考核办法》,围绕2022年和2030年的5项考核指标构建健康广西全民健身行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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