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负责人 : 谭向光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
联系电话:0771-4824404
邮政编码:530031
单位网址:tyj.gxzf.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有关体育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区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三)竞技体育处
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竞技体育管理制度;指导全区竞技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重大科技攻关、信息研究和反兴奋剂工作。
(四)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青少年体育竞赛和重大青少年国内外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五)体育经济处
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体育统计和体育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协调工作。
(六)重大赛事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引进和举办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体育赛事;承担规范全区重大体育赛事管理;协调推进全区大型体育赛事开展;指导体育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协调推进与国内外先进组织的交流合作。
(七)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及涉港澳台的有关事务工作;组织我区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
(八)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驻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九)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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