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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圆满完成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报送工作

2020-06-11 17:27     来源:群众体育处     作者:黄兴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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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日,自治区体育局圆满完成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报送工作,23个市、县(市、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予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全面健身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调动各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在全国各地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国各地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后续工作加强有针对性的指导,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2020424日,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报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的通知》,通知各省(市、区)报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材料。报送的内容主要包含创建工作报告、创建工作成效表和创建工作特色案例三大部分。接到通知后,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指导和发动区内各市、县(市、区)撰写、整理和报送创建材料。截止610日,全区共有23个市、县(市、区)报送了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材料。其中,5个设区市分别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来宾市;18个县(市、区)分别为: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市兴宁区、南宁市马山县、南宁市宾阳县;桂林市秀峰区、桂林市荔浦市、桂林市阳朔县;梧州市岑溪市、梧州市藤县;北海市合浦县、北海市银海区;钦州市浦北县;贵港市平南县;河池市南丹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宾市武宣县;崇左市江州区。

根据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的创建标准主要是各市、县(市、区)建立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全民健身规划科学完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足、全民健身社会参与广泛、全民健身政策体系健全、全民健身投入机制健全、全民健身激励措施到位等内容,要全面达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所规定的目标,力争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全民健身的主要指标。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自治区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及自治区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体育强区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实施“123458”工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加快推进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同时推动各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让广大群众获得了满足感和成就感。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了1960.46万人,比例达到39.8%,较十二五时期增长了4.89%,城乡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全面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81平方米,比2015年(1.21平方米)提高了0.6平方米,提前完成了2020年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的目标任务。此外,全区各类社会体育组织明显增加。

(编辑:关安婷校对:林智彬审核:方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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