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体育局召开学习会议
市体校部分班级召开专题班会学习宪法及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017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推动干部职工树立宪法意识,贺州市体育局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化推进贺州法制建设实践”的活动主题,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1月30日上午,贺州市体育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动员部署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工作。局长刘意平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追求和共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和论述了宪法的重要地位,为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我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开展这次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接受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
12月11日,贺州市体育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副局长方朗、刘瑜明同志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体育法》。12月上旬,市体校利用早读时间在四年级至初三年级开展了晨读宪法活动,部分班级开展了以“宪法日”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课,通过观看图片、听讲解和知识竞赛的形式让学生们了解法制安全教育。
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贺州市直体育系统宣传了宪法的相关内容、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让更多人了解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使宪法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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