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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篮球竞赛规程

2017-04-28 15: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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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项目

(一)男子篮球:成年组、青年组

(二)女子篮球:成年组、青年组

二、运动员资格

(一) 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注册和代表资格确定办法》(体竞字[2014]11号)的有关规定。

(二) 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的有关规定。

(三)符合《关于取消全运会、冬运会解放军两次计分政策和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奥运会成绩计入全运会政策后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体竞字[2015]116号)的有关规定。

(四)男女成年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至少5人(必须在最终确认名单内,且上场比赛人数至少2人),其他不限。

男女青年U18):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可以报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的队员3人(上场比赛人数最多1人)。

(五)运动员资格出现违规,取消该队比赛名次(所有与对方队比赛的比分均为0:20告负),列赛区最后一名。

(六)在临场比赛时,特殊年龄队员应佩戴特制红色或白色手环或臂环或胸贴。发现上场人次数出现违规,如当场发现则立即宣判违规队教练员技术犯规并处罚;如比赛后发现,则判罚违规队该场比赛0:20告负。

(七)香港、澳门需参加预赛。

三、参加办法

预赛阶段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员2名、管理1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运动员必须经三甲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赛区负责接待18人。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注册和报名表16名运动员中替换。赛前联席会上确定的其中10-12名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等资格)参赛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附加赛同预赛,不另行报名。

决赛阶段报名12名运动员,不足10名球员的运动队不能报名参赛。决赛运动队官员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相关规定,由代表团统一分配确定。

预赛阶段(含附加赛)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

决赛阶段适龄运动员报名时,可以更改组别。

四、竞赛办法、竞赛时间和分组

(一) 预赛:

预赛各组进行单循环赛,各队每天一场比赛,排出各小组名次,各组前2名直接进入决赛(东道主队不参加预赛,直接参加决赛)。

1、成年男女组:

参加单位依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篮球比赛前12名为种子队,按名次进行蛇形排列,分为I、Ⅱ、Ⅲ 三个组。其他参赛队以抽签的方式入组。

男篮(2017年4月 23日至29 日):

湖南郴州赛区(I组):广东、 浙江、北京、上海、山西、陕西、黑龙江、香港

江西南昌赛区(II组):辽宁、解放军、湖北、吉林、澳门、河南、重庆、西藏

宁夏中宁赛区(III组):山东、江苏、福建、新疆、广西、四川、河北

女篮(2017年3月 26 日至30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赛区(I组):解放军、广东、北京、河北、四川、香港

四川成都赛区(II组): 江苏、上海、河南、山东、福建、云南

云南曲靖赛区(III组):黑龙江、辽宁、湖北、浙江、新疆、陕西

2、青年男女组:

参加单位依照第十二届全运会篮球比赛前12名为种子队(男青去除天津队为11队,女青河北放弃报名为11队),按名次进行蛇形排列,分为I、Ⅱ、Ⅲ 三个组。其他参赛队以抽签的方式入组。

男青(2017年4月 5日至11 日):

山东德州赛区(I组): 辽宁、河北、江苏、陕西、上海、海南、吉林、香港

江西赣州赛区(II组): 解放军、湖北、四川、河南、黑龙江、新疆、安徽

广西钦州赛区(III组):广东、山东、福建、浙江、湖南、广西、北京

女青(2017年3月 19 日至25日):

湖北十堰赛区(I组): 山东、解放军、福建、湖南、陕西、北京

陕西渭南赛区(II组): 江苏、上海、浙江、河南、广西、重庆、香港

河南焦作赛区(III组):辽宁、广东、四川、湖北、黑龙江、山西

(二)附加赛

1、成年男子组:2017年5月 4 日至 7 日在湖北武汉赛区举行。

2、成年女子组:2017年4月 13 日至 16 日在天津财大体育馆举行。

3、青年男子组:2017年4月 19 日至22日在陕西渭南赛区举行。

4、青年女子组:2017年4月 2 日至4月5 日在四川雅安赛区举行。

预赛获各小组第3、4名的6支队参加,进行单循环赛(其中预赛比赛过的队不再比赛,成绩带入附加赛),排出附加赛名次,第1名出线,晋级决赛。第2至5名的队分别为本届全运会篮球比赛第9至12名。

(三)决赛竞赛办法

决赛分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获得预赛各组(Ⅰ组、Ⅱ组、Ⅲ组 )前2名、东道主队和附加赛第1名队(共8支)参加决赛。

1、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将预赛各组前2名的6支队伍根据名次分为如下A、B两组,并按东道主队然后附加赛第1名队的顺序,选择A4或B4的位置,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

A组: Ⅰ组第1名、Ⅰ组第2名、Ⅱ组第2名、A4

B组: Ⅱ组第1名、Ⅲ组第1名、Ⅲ组第2名、B4

    2、第二阶段交叉决赛:

获得A、B两组第3名和第4名的队如图所示落在A3、B3、A4、B4位置,获得A、B两组第1名和第2名的队按A1、B1和A2、B2抽签决定的顺序依次选择C1-C4的位置,即:A1、B1先抽出先后顺序,分别选择入位;A2、B2再抽出先后顺序,分别选择进入剩余位置,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

C1

A4

B3

C2

决7、8

决5、6

决3、4

决1、2

C4

A3

B4

C3

(五)竞赛规则: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解释。

(六)使用中国篮球协会和全运会组委会审定并提供的“全兴牌”比赛用球,男子型号为TJ17-7,女子型号为TJ17-6。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二)男、女冠军队各授予奖杯一座,授予奖牌的办法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预赛、附加赛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队,运动员每队1名,裁判员2名,赛区分别给予奖励,提供奖杯或奖品、证书。决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办法执行。

(四)设“技术统计单项奖”。根据技术统计汇总,对“得分、三分、篮板、助攻、抢断、扣篮、封盖”等第一名运动员,各赛区分别给予奖励,提供奖杯或奖品、证书。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16年10月21日前向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书面确认参加第十三届全运动会的比赛;过期不再接受报名。11月2日进行分组抽签。

(二)预赛各参赛队提前30天报名截止(附加赛不另行报名,同预赛)。赛区秩序册以主办单位审核通过资料为准,运动员名单附电子照片。

决赛报名方式及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等规定执行。

(三)预赛附加赛各队提前2天到赛区报到,决赛各队提前3天到赛区报到。

(四)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保险单据复印件。

七、技术官员

(一)预赛附加赛裁判员由中国篮球协会选派;决赛裁判员由中国篮球协会提名,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公示和公布。

(二)预赛附加赛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技术代表提前3天报到。决赛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决赛阶段将进行身体素质测验,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工作,费用自理。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九、仲裁委员会

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场比赛赛区必须安排仲裁录像并网络转播。

十、其它

(一) 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三种不同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在报名表上注明), 并严格按最新《篮球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服装广告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赛前联席会一检查比赛服装,不合格者必须改正后方允许参赛。

(二) 记录台:

各赛区通过培训,选派一级和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各场次的记录台工作。临场工作按《篮球规则》规定执行,由技术代表监管。

(三) 技术统计:

各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应是经中心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技术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篮球中心(官www.cba.gov.cn)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四)成绩资料:

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连同技术统计和赛区工作总结、裁判工作总结邮寄至总局篮球中心竞赛部存档(并发电子邮件)

专题学习:

各赛区赛前需安排一次全体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的专题学习。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讲的《篮球规则》及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的规则讲解课,以及赛风赛纪专项学习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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