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起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推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迅速启动、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自治区党委严格对标对表,按照“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紧密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着眼于落细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等要求,提出党委(党组)带头学、基层党组织跟进学、党员对照深入学、纪律党课推动学的“四学”措施,让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在解读培训方面,要求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时刊发、转载权威学习解读文章,组织党员跟进学习对《条例》的解读阐释,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在相应培训班次中设置专门培训模块、推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课程等。在领导指导方面,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对形式主义问题的源头治理。在警示教育方面,着眼于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提出自治区和设区市制作用好1套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就近就便组织实地接受1次廉政教育的“三个一”措施,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确保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举办读书班和专题辅导会,带头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