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为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骨干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自治区体育局年度工作计划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于11月21日—25日在南宁市举办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1日—25日(11月21日报到,11月25日离会)。
(二)培训地点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相思湖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76号)。
四、培训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人员。
五、授课教师
韦建勋 中共党员,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曾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广西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和保障中心主任、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处长、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二级巡视员。主持完成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委员会2024年CELTSC标准应用优秀案例《构筑三网融合全光网络新底座,打造新一代通信网络平台》,撰写的文章《以体育人 服务建设体育强国战略》作为卷首文章刊发于2023年第21期《广西教育》期刊。
黄 昀 教授,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长期从事运动损伤防护与康复教学与研究,专业特长为大众科学健身、运动损伤防护与康复。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地厅级以上课题6项,公开出版著作10部,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教学成果奖等省级以上各类奖项10余项。
黎智达 中共党员,体育学硕士,副教授,自治区中级“双师型”教师、国家级游泳裁判员、国家级蹼泳裁判员、全国游泳救生员培训教师、全国游泳救生员职业鉴定考评员、全国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鉴定考评员、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培训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方 安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现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管理学院院长,广西体育产业协会专家顾问,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先后参与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10余项,主持自治区级课题及校级课题3项,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公开出版专著1部,参与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教材编写2部,担任1部体育科普刊物副主编,担任2部著作编委。
杨 扬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管理学院副院长,自治区级“双师型”教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长期从事体育赛事教学工作,主持市厅级课题3项,参与多项省部级课题。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教材1部,参编教材2部,参与出版专业学术著作6部。
李俊健 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现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管理学院研学旅行教研室主任。主持南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并参与市厅级课题14项,获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E类、南宁市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专注于民族传统体育传承与发展。
兰 政 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教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会长。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体育
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现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科研处处长。
陈虹羽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自治区级初级“双师型”教师。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前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运动健将,原广西乒乓球队教练员,现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体育运动学院专任教师。主要承担《乒乓球》《乒乓球专选》《乒乓球技术及其教学训练》课程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并获奖26项。
朱俊平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博士,副教授,现任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运动健康学院专任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运动康复、中医传统康复,擅长颈椎病与腰椎间盘突出防治、脑卒中康复、运动损伤评估与治疗。主持或参与项目立项8项(其中省部级4项),主持完成1项省级重点教改立项,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2篇、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期刊2篇,参与编写公开出版教材2部。
彭迎春 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运动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广西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主要研究方向:运动营养、运动康复。主要担任《运动营养》《运动治疗技术》《体质测量与评价》等课程主讲教师。
六、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
(一)培训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年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等级培训(2012年版)》教材。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考试(开卷,90分为合格)。
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员。
2.申报人员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不满4年的学员,可通过特许条件进行申报(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优秀运动员指参加全国性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取得前3名,全运会、世界锦标赛前8名或有洲际综合性运动会及以上规格的参赛成绩的人员,注:团体成绩需要有本人姓名和名次)。
注意:优先录取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的人员,在不满足报名人数的情况下,按照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获得年限及报名时间顺序依次录取特许条件人员。
(二)培训名额
100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三)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8:00。
(四)报名方式
请各设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及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将《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及可编辑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14570104@qq.com。联系人:唐丽焯,联系电话:17300739869。(注意:如利用特许条件报名的,还需发送特许条件证明)。
监督联系人:冯科良、马冬梅,联系电话:0771—4800922。
(五)报名材料
1.《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
2.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电子版。
3.利用特许条件报名的,还须发送特许条件证明材料电子版。
组委会将对参训学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全或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培训资格,且不接受后续补充材料。
4.请各单位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收,并在报到时将有关纸质版材料(详见报到要求)统一交给现场签到工作人员。
八、报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00—18:00。
报到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财经学院店(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70号),联系人:唐丽焯,联系电话:17300739869。
(二)报到安排
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原件报到,凡身份证信息及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与报名表不相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三)参加培训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4),要求信息填写准确、完备、工整(可打印),粘贴照片,本人签字并加盖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公章。
2.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须满足年限要求,且与电子版一致)。
3.特许条件证明(利用特许条件报名的情况下)。
4.提供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贴照片处),要求照片清晰、像面无污染,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及本人签字的《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训班培训责任书》(附件6)。
九、培训经费
(一)本次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训学员食宿费统一由组委会负责,交通费、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自理。
十、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申报人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必须加盖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公章。
(二)培训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并完成全部考核内容。
(三)为更好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作用,申报人员年龄一般控制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训学员须自行购买培训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
(五)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需按照要求填报《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5),完成5次以上教学实践,并提供照片证明才能申请批证。符合条件的申请由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将审批2025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颁发国家级证书。
(六)学员脱产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遵守课堂秩序,服从管理,配合做好登记、考勤、考试等工作。
(七)学员经考勤、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级证书。除突发事件外,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报名参加国家级培训无故不到或严重缺课者,记为考勤不合格,五年内不得再参加国家级培训。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颁发国家级证书: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照片等资料不齐全者。
2.请假累计2次(含)或者无故旷课1次以上者。
3.理论考试或技能考核不合格者。
4.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者。
5.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者。
十一、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训班报名表
2.名额分配表
3.日程安排表
4.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5.广西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实践考核表
6.2025年全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第二期)培
训班培训责任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2025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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