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
标 题: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体函〔2024〕60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
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宗委(局),各有关高校体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全国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创新发展,推广我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并提升竞技水平,按照《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印发<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体群〔2023〕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起,开展新周期的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
花炮、珍珠球、蹴球、毽球、龙舟、独竹漂、秋千、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攀椰竞速等竞赛项目和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的表演项目。
二、申报单位
以全区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宗委(局),以及独立组团参加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的名义申报,申报单位为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单项体育协会。
三、申报条件
按照《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从2024年起,每年7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每年申报,长期开展。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民宗委(局)的申报请示或有关高校的申报函。
(二)申报单位的申报表。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概况、申报项目,近3年来所申报项目的推广普及、训练、竞赛活动和参加自治区级以上比赛的获奖情况。
(三)拟申报基地的5年发展规划和每年度工作计划。
(四)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五)申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花名册和等级证书,运动员花名册。
(六)申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和运动员工作职责等相关规章制度。
(七)本单位运动员3年内获奖情况统计表,奖牌和获奖证书图片。
(八)申报项目场地、器材清单和图片。
五、评审、命名和资助
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民宗委按照《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管理办法》,按照流程对申报单位进行核验、召开评审会报批,对获批单位以自治区体育局和自治区民宗委的名义命名为“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颁发统一设计制作的牌匾,并从2025年起,按规定给予资助经费。
经本年度申报被命名的单位,2025年起4年的命名周期内无需再申报,但每年12月10日前必须以单位的名义向自治区体育局和自治区民宗委报送加盖公章的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当年训练、参赛和取得成绩、经费使用等内容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六、未尽事宜,按《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实行。
自治区体育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甘振丽,0771—4806001。
自治区民宗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辉,0771—5873262。
邮箱:qztyc@tyj.gxzf.gov.cn。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办公楼210室。
附件:1.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申报表
2.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