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
标 题: 自治区体育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4年广西青少年体育比赛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桂体发〔2024〕10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局,自治区各运动项目发展中心,广西体校、航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提高青少年体育赛事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赛事活动发现选拔一批优秀运动员及苗子,夯实重点运动项目及后备人才基础。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做好筹备组织工作,确保比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各项青少年体育赛事
2024年广西青少年体育比赛由相关运动项目发展中心、广西体校、航管中心(以下简称主管单位)组织实施,为确保各项赛事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各项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规程由主管单位负责起草,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印发。各主管单位要与承办单位提前对接,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自治区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体办〔2021〕21号)和各单项竞赛规程,认真筹划和组织好各项比赛,要自觉维护竞赛秩序,坚持公平竞赛原则,确保各项体育比赛公平、公正、安全地实施。要认真制作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成绩册要有裁判长签字确认,赛事结束后随同赛事总结一并上报。
二、加强反兴奋剂教育和赛风赛纪管理
各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执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以“拿干净金牌”价值为基础的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反兴奋剂教育,以“强化拿道德的金牌、风格的金牌、干净的金牌意识,坚决做到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为根本遵循,做好赛事的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要不断加强赛风赛纪的宣传、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公平竞争、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社会公德教育,加强服从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体育道德教育。各参赛单位要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组织本单位参赛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进行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包括:接受反兴奋剂教育,通过反兴奋剂准入考试,宣誓并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审批获得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在参加比赛前和比赛期间如进行兴奋剂检查,请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工作。
三、规范赛事资金使用管理
(一)赛事补助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拨付各市、县(市、区)。请各承办单位规范赛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应采尽采,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积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承办单位根据《广西青少年锦标赛经费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桂体青〔2022〕14号)要求,将自治区财政定额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食宿补助,裁判员劳务费及交通差旅补助,场地租赁费和秩序册、成绩册、背景板、宣传横幅标语文印制作,承办地应多渠道自筹部分办赛经费。
(三)各承办单位应提高赛事风险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条款,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赛事承办单位必须在下拨的办赛经费中安排资金为参赛选手、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等人员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险种主要为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
四、加强赛事宣传工作
赛事活动资金主要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桂体规〔2018〕16号)规定,请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谁使用,谁宣传”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赛事宣传工作,展现运动员阳光向上、奋力拼搏精神风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体育正能量。制作赛事活动背景板以及秩序册、成绩册封面要体现体育彩票LOGO(标准按照桂体规〔2018〕16号规定执行)和“奔跑吧·少年”LOGO图案。各赛事活动新闻通稿由主管单位审核后发到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邮箱:qsntyc@tyj.gxzf.gov.cn,由其统一协调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做好赛事总结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体育赛事举办质量和赛事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请各主管单位按照《2024年广西青少年体育比赛总结材料汇总表》(详见附件2)的要求,于赛事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套总结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处。
附件:1.2024年广西青少年体育比赛安排表
2.2024年广西青少年体育比赛总结材料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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