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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集中办公楼资产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02-23 18: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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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集中办公楼资产搬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tyj.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118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集中办公楼资产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万元(据实结算)

最高限价(如有):4.9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情况。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执委会集中办公楼(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大院内)为一栋四层办公楼(无电梯),约1800平米,内有资产若干(主要清单可参考附件1和附件2预计按照4.2米厢式货车计算,约需装运50车次,以最终实际为准),计划将办公楼内资产一次性或多次搬迁拆卸、搬运至南宁市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后安装,其中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自治区体育局大院内(最高六层楼,无电梯)、桃源路69为本次项目搬运主要地点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足量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纸箱、包装垫和封口胶等物品,并在搬迁前全部送达业主指定地点

2.负责搬运家具的拆卸及搬迁到业主指定的地点安装。

3.负责搬运单位的家具等各类物资到业主指定的地点,资产按要求一次性摆放或安装到位,其物资如书籍、被服、设备等物资搬到指定房间。

4.文明搬运、服务态度好、安全搬迁,所有货物轻拿轻放,对于特殊的货物搬运前采取特殊的保护,不能损坏(划花)家具及单位各项设施、电梯、地板,严禁野蛮搬运。

5.供应商每次搬运工作的人员必须准备充足,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搬运工作。

6.物资搬运时要有保护措施,保护好业主的物资、地面和设施避免损坏、划伤、碰撞。

7.拆装家具按业主要求执行,如业主要求不合适并执行有难度,双方共同协商。

8.搬运过程要有秩序,服从现场业主管理人员的安排。

9.如涉及音响等电器设备拆卸、安装,必须协调安排由生产厂商指定或认可的服务网点完成移机服务

(三)责任要求

1.供应商保证在服务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破坏(破损)。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是修复为主、无法修复原状则由双方协议赔偿。

2.在搬迁过程中,注意安全文明搬运,保护各种设施和设备,如因拆卸、搬运过程中撞坏或明显刮花各设施设备等情况时,由供应商负责修复(如能修复首选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完全修复时,按现值价格赔偿并负责完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妥善的供应商案,购买必要的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保护措施,确保服务期间生产安全,安装、拆卸、运输搬迁等服务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员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害,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验收标准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安装、拆卸、运输、搬迁等服务工作。

2.供应商必须保护单位的各种设施和设备,避免服务过程中造成损坏。

3.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事前明确服务需求,对服务量、结算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签字确认。

(五)竞标报价要求

1.采购费用按实际需求数量进行结算,双方应于项目完成30天内核对实际工作量。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费用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按验收标准所提交合格的验收结算资料(验收单、结算单原件);双方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将实际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汇出款项前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2.最终报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配送、调试、清洁卫生费、垃圾清运费、辅材及样品检验、验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拟投入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服装费、加班费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费、办公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项目技术工作人员如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待遇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该项目成交人在完成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223日至202431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3118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机关办公楼6604

五、开启

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时间。

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文件组成

1.一式叁份,密封盖章,密封封面需注明招标人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所报价项目名称(必须提供)

2.投标单位资质(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报价文件、工作方案(必须提供);

6.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7.报价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搬迁各项具体收费标准、详细测算等。

注:以上标注“必须提供”的材料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在需要公司法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字或加盖签字章,否则报价无效。

)中标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请报价单位严格按照附件3报价格式进行一次性报价。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一式份(密封),竞标人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报价文件,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竞标人响应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311800前递交,如邮寄快递延误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及时送达,请及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联系,逾期不予接收。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林工

电 话:0771-5660035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