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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标  题: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体群〔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24 11:5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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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预算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公共体育设施,今年我局将整合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为城乡基层建设一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现将2022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行政村(社区)新建篮球场、门球场,配建体育健身器材等健身设施。

二、支持对象及分配优先原则

(一)出资扶持新建的并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村(屯)级篮球场、门球场项目的体育行政部门、企业、社会组织。

    (二)向左右江革命老区、沿边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深度融合试点市、县(市、区)适当倾斜。

    三、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一)补助标准

1.每个新建标准式篮球场或非标准式篮球场补助金额为5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和设施购置。

2.每个新建门球场项目补助金额为5万元,用于场地建设和设施购置。

3.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每套2.5万元,8件一套。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列入补助范围。

1)获得过中央、自治区援建和支持的项目。

2)重复申报或擅自改点以套取补助资金的项目。

3)其他不符合补助的事项。

(二)建设标准

详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124日前,填报2022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篮球场拟定名单(附件2)、2022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门球场)(附件32022年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拟定名单(附件4;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扫描为PDF版与Word版一并报送到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邮箱;申报项目必须逐级上报,不接受市局以外单位申报。

(二)由于项目指标有限,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核查以实际需求上报,确保不出现更改项目地址的情况。根据建设条件,结合实际做好项目排序,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并填写2022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5),与申报材料一并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备案。

(三)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报送项目时,要区分轻重缓急,按先后次序对报送项目进行排序,要根据辖区县(市、区)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近两年建设中央彩票公益金全民健身工程项目、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县(市、区)项目申报数量。

五、重要说明

(一)项目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实施,如有改点等问题则要视情况进行相应扣分。该标准是进行验收、给予补助和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若本市所辖县(市、区)行政村篮球场建设已全覆盖,可选择配建体育健身器材项目

)根据分配优先选择安排贫困村(屯)或未获得类似项目支持的行政村,向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市、区)、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与深度融合试点市、县(市、区)倾斜。

)申报条件及其他要求按照《广西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广西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于自治区体育局。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联系人:韦东宁0771-4822279

邮 箱:GXTYJQZTYC@163.com


附件:1.2022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2.2022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篮球场拟定名单

3.2022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门球场)

4.2022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配建体育健身器材)拟定名单

          5.2022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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